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经营贷款范围包括哪些?公司经营原则又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经营贷款范围包括哪些?公司经营原则又是怎样的? 一、公司经营范围
1、贷款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2、贷款公司不得从事经营小额贷款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3、贷款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4、贷款公司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活动。
二、公司经营活动禁止的行为
(一)营运期间抽逃注册资本;
(二)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三)未经核准擅自变更、终止;
(四)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定县(市、区)行政区域从事经营活动;
(六)非法集资或变相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违反利率政策等金融违法违规行为;
(七)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
(八)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
(九)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十)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定及本办法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司经营原则
1、贷款公司要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和规模的薪酬分配制度、正向激励约束机制,培育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文化。
2、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以参考贷款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3、贷款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授信工作机制,合理确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以内,贷款公司可以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的方式发放贷款。
4、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5、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及时冲销坏账,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通过我们的解答,相信您已经明白公司经营贷款范围了。如果是属于经营贷款,那么公司贷款之后就不能进行对外投资,不能够再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以其他的形式来吸收公众的存款等一系列的集资活动,这就是规定的范围。


...

·怎么约定还款时间比较好
      怎么约定还款时间比较好一、怎么约定还款时间比较好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


·转让债权通知方式有哪些
      转让债权通知方式有哪些一、转让债权通知方式有哪些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


·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办案流程有哪些
      南京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办案流程有哪些?一、律师办案流程分为三步:诉前准备,诉讼经过,诉讼结果。(一)诉前准备1、签发律师函,争取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争议和纠纷;2、整理准备诉讼材料(诉讼文书、证据材料、确定诉讼请求);3、代理委托方向法院起诉立案或提交答辩状。(二)诉讼经过1、接到法院受理立案通知,与委......


·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
      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一、如何填写村级债权债务清查表?1、“序号”栏:对应每项业务,有多少笔债权填多少笔。2、“类别”栏:依据表1《村级债务债权基本情况表》代号19―36,将债权总额按照来源分为7类,表4下边有注解。填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要把同一类业务放在一块,并按时间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序,逐笔......


·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
      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很多合同当中,当事人一方都会就自身利益约定一个免责条款,尤其是在保险合同中,这样的约定更是常见。那合同免责条款是否就一定有效呢?法律规定的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


·车祸理赔标准?车祸理赔钱少了怎办?
      车祸理赔标准?车祸理赔钱少了怎办?交通事故发生后,在确定了双方的责任承担后,就涉及到理赔的问题了,理赔数额的多少是根据双方在车祸中的责任来承担的。但是在现实中可能出现车祸理赔钱少了,面对理赔太少我们该怎么办?对于这样的疑问,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步骤?
      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步骤?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


·股权转让必须股东亲自到场么,具体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必须股东亲自到场么,具体流程是什么?一、股权转让必须股东亲自到场么当股东不在的时候股权是可以转让的,只要出示授权代理证明就可以,到工商局办理手续时,带上股东会的决议就可以。二、股权转让具体流程是什么(一)先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起诉状要怎么写?
      在如今这个找房难,卖房更难的时代,如何用最少的钱买最心仪的房子是每个人都想掌握的技能。那么,在与开发商签订好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发现自己买的房子与开发商对房屋的描述不符,并且开发商并不与您协商解除合同,那么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为您带来解除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南京市江北新区法院
      最高院已批复同意设立江北新区法院,新成立的江北新区法院会搬迁到江北核心区的知识产权服务大厦中.南京市江北新区法院:·电话:025-12368·电话:025-12368知识产权服务大厦位于江北新区鼓楼医院江北分院对面,其中1号楼包含区法院业务用房......


·黄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无罪辩护得到从轻判处
      黄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接受黄某某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开庭前辩护人通过多次会见黄某某,并仔细阅读了本案全部卷宗,现辩护人结合法庭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苏州律师提醒:讨债公司必须合法运营!
    苏州律师提醒,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所谓“职业讨债人”、“苏州讨债公司”均是违法存在的,合法讨债应该求助于专业讨债律师。市民如果发生类似经济纠纷,一定要走法律途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寻求“黑社会”的帮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讨要债务,否则很容易让不......



·实现留置权的形式有哪些?
      实现留置权的形式有哪些?一、留置权实现的条件我国《担保法》第87条第1、2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


·单位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单位挪用公款达到一定数量构成挪用公款罪,以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所以,您不要挪用公款,了解挪用公款罪是非常有作用的。那么单位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挪用公司公款罪量刑标准(刑法第384条)......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1、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遗赠是被继承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死后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法律行为。所谓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经营贷款范围包括哪些?公司经营原则又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裕华镇政府倒土造成房屋受损,成了严重危房应如何赔偿
·关于次转房屋后合同没到期承租人要解除合同的问题
·律师你好,我母亲在医院误诊去世,现在医院同意私了赔偿一点点,
·合同中之后公司只发给职工百分之三十五的工资,请问是否合法
·父债子还有这个说法吗,我老公的父亲欠别人10多万人民币
·真心请专家帮忙解答,两岸婚姻之诉讼离
·没收购房定金 合同法那条能体现
·请问:我孩子误入一假酒小作坊,才工作l个月,拿一个月工资,本
·请问一下计生的事。我儿媳本来生了二台,离婚后一人分一个小孩,
·有3万借条想找你起诉
·江苏泰州兴化地区劳动纠纷
·法律上有精神损失费用赔偿这一项吗?


推荐律师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裕华镇政府倒土造成房屋受损,成了严重危房应如何赔偿
·关于次转房屋后合同没到期承租人要解除合同的问题
·律师你好,我母亲在医院误诊去世,现在医院同意私了赔偿一点点,
·合同中之后公司只发给职工百分之三十五的工资,请问是否合法
·父债子还有这个说法吗,我老公的父亲欠别人10多万人民币
·真心请专家帮忙解答,两岸婚姻之诉讼离
·没收购房定金 合同法那条能体现
·请问:我孩子误入一假酒小作坊,才工作l个月,拿一个月工资,本
·请问一下计生的事。我儿媳本来生了二台,离婚后一人分一个小孩,
·有3万借条想找你起诉
·江苏泰州兴化地区劳动纠纷
·法律上有精神损失费用赔偿这一项吗?

热门城市

·海北律师
·
济源律师
·
达州律师
·
镇江律师
·
林芝律师
·
黔西南律师
·
昌平区律师
·
亳州律师
·
潍坊律师
·
昌都律师
·
云阳县律师
·
新竹律师
·
宁河区律师
·
锦州律师
·
郴州律师
·
上饶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