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四个:
1、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从
合同的主体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第二,从意思表示看,必须是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第三,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
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当事人订立
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为了满足当事人的某种需求或实现某种愿望。
3、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民法典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上下级之分,没有高低,不分大小,一律平等。任何一方都不得以强凌弱,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4、
合同是国家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和约束。
合同一旦成立生效,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
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
合同不完整有法律效应吗
(1)缺少
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
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它决定
合同的类型,确定当事人各方权利和义务,在有些情况下,欠缺主要条款,
合同即不成立。也就是说,如果一份
合同欠缺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质量或数量,则该
合同不是一份完整的
合同,可能导致
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2)缺少
合同的普通条款。
合同的普通条款不是
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一份
合同缺少价款、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则不会影响
合同的法律效力,该
合同是有效的。一般来说,
合同缺少普通条款,说明该
合同属于瑕疵
合同,应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进行
合同漏洞的填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
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
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
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
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在订立
合同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当然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过此时要注意了,若是法律中有明确要求必须采取某种形式订立
合同的话,除此之外的形式订立
合同,均会导致该
合同无效。至于
合同是应该签字还是盖章,其实可以两者同具,也可以单具其一,签字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