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提
起诉讼的法院
管辖问题是怎么规定的?1、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
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
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2、因
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合同、房屋租赁
合同、建设工程
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
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
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
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三)因继承
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
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二、法院审理
合同纠纷案件的时间是多久?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实际上关于
合同纠纷的诉讼
管辖问题主要体现在民事诉讼活动的程序法当中,而且
合同纠纷的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像有些
合同涉及到的标的额如果比较高的话,那么当地的人民法院就没有
管辖权,可能直接就得向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