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必须到法院解除吗不用到法院,直接分开就可以。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如分手,双方直接分开即可。二、法律规定的怎样解除
同居关系才合法(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
同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
起诉请求解除
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
同居关系,自行解除
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对于“当事人因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
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对解除
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
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审理判决的。单独的请求解除
同居关系,法院不会管。(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
同居。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
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说,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想要解除
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
起诉办理解除
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
同居。此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
起诉解除
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三、
同居关系概念《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
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
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情形的,或者当事人解除
同居的请求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这是因为“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属于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提
起诉讼要求解除这一
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同居关系。至于无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的
同居关系,因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
起诉仅仅要求解除
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就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
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是因为,当事人在
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关系,是属于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保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只有经过司法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
同居关系法律不进行保护。所以双方如果在一起不构成犯罪,那么法律也不会抓去坐牢。但是如果双方已经构成重婚罪,那么一定得抓走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