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监视居住到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监视居住到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一、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比监视居住较为轻缓。对于被取保候审者,刑事诉讼法要求其履行一些带有不妨碍诉讼性质的义务,并禁止他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但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限制就大得多,他们除了不得妨碍诉讼进行以外,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 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
  
  为此,本条第1 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
  
  3、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4、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5、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已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对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并视情形而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对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方可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的认定,一般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司法手段,以保护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活动,而对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并在符合取保的条件下才可以进行适用和处理。
  
  ...

·批捕逮捕后能取保候审吗
      一、批捕逮捕后能取保候审吗一般而言,采取逮捕之后,是不可以转为取保候审的,除非有较为特殊的情况。首先,从法律基本原理考虑,两者都是对刑事犯罪而采取的措施,而且被批准逮捕的条件是比取保候审更为严峻和苛刻的。首先,从法律基本原理考虑,两者都是对刑事犯罪而采取的措施,而且被批准逮捕的条......


·取保候审期满解除了会怎么办
      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结束,只有收到撤案决定书,才能表示案件结束。解除取保候审是指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被取保候审人刑事责任而取消取保候审的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


·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
      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嫌疑人、被告人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获得取保候审,但日后取保候审也是有解除的时候,那么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这是很多人在解除了取保候审之后最关心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


·刑拘后取保候审多久
      刑拘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当事人只要符合以下取保候审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


·新刑法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
      新刑法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2)实施违法行......


·夫妻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
      分居前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分居后取走存款算不算盗窃,会追究刑事责任吗?国家法律有没有对这方面做相关规定呢?这就是您关心的,也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为您解答。一、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1、《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


·双规同两指的联系与区别
      双规是中国gcd在进行纪律检查方面调查的一个名词和动词,是“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接受调查”的简称。通常是指高级党政人员在接受检查机关调查前的党内调查和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隔离审查。通常一位领导被双规就意味着东窗事发,下台和接受法律的审判。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


·在我国,我们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都对酒驾、醉驾行为进行
      在我国,我们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都对酒驾、醉驾行为进行了十分严格的规定。其中一款就是醉驾入刑。对于广大的公务员群体来说,醉驾行为十分严重。可是我国的公务员醉驾是否会开除公职?就和我们一起了解下吧。道路交通安全法酒后驾驶处罚标准是什么?饮酒驾驶:饮酒驾......


·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等。而不管是对于哪部分工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数额进行支付。那要是出现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劳动......


·工伤职工已享受过停工留薪期,是否还能休带薪年休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其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在身体恢复期间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年休假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带薪连续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


·湖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那么您知道湖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吗?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一下。一、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毁灭证据罪的要件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处罚。本条的犯罪不限于刑事诉讼中,还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行政诉讼法》第49条都......



·漳州市看守所律师会见程序
      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与律师会见,获得律师的帮助。需要律......



    没住院误工费可以索要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
    小腿胫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等级?一、小腿胫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等级?小腿胫骨骨折工伤应该是九级伤残等级,因为符合国家标准......
    没有欠条起诉比较麻烦。可以搜集的证据: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人证。这里可以是知道当时借款事情的其他人来证明债权债务的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监视居住到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父亲的房产,母亲还健在儿女有权分配吗?
·我骑电动车过马路时后面小汽车撞在我后备箱请问这句谁的责任,
·您好,大竹县看守所电话是多少?我们需要沟通一下了解人的情况后
·今30号发生交通事故小腿腓骨骨折,对方小车负全责。请问律师保险公司都理赔哪些方面
·我儿子在徐泾xx拘留,拘留以后是在青浦区拘留所吗
·你好我想问下不是亲生女儿能分家产
·如果没有鉴定上那么鉴定的费用有谁承担?
·徐州市三堡看守所电话?怎么去?


专业律师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8656084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3年
1856790637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0年
18620487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父亲的房产,母亲还健在儿女有权分配吗?
·我骑电动车过马路时后面小汽车撞在我后备箱请问这句谁的责任,
·您好,大竹县看守所电话是多少?我们需要沟通一下了解人的情况后
·今30号发生交通事故小腿腓骨骨折,对方小车负全责。请问律师保险公司都理赔哪些方面
·我儿子在徐泾xx拘留,拘留以后是在青浦区拘留所吗
·你好我想问下不是亲生女儿能分家产
·如果没有鉴定上那么鉴定的费用有谁承担?
·徐州市三堡看守所电话?怎么去?

热门城市

·黑河律师
·昌都律师
·玉林律师
·东丽区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抚顺律师
·呼伦贝尔律师
·宜春律师
·东营律师
·潍坊律师
·新北律师
·萍乡律师
·云浮律师
·石河子律师
·承德律师
·兰州律师
专业律师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8656084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3年
1856790637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0年
18620487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