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行政处罚强制
执行移交法院多久
执行完毕?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地六个月个执结。
法律依据:
1、《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
执行人的法定
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
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
执行人发出
执行通知,要求被
执行人在
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书上确定的义务,如果被
执行人超过
执行通知上指定的时间仍然不履行,法院就开始强制
执行措施。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
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
执行的,申请
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
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
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
执行。
二、行政强制
执行的种类:
间接
执行间接强制
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
执行和
执行罚两种:
1.代
执行。代
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
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
执行措施。代
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2.
执行罚。
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
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可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
执行措施。
如果说当事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履行义务时也是可以采取强制
执行的措施来实现的,按照相关规定行当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
执行措施时,也是需要从被
执行人
起诉期限的180天内进行提出的,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也是可以行政机关自行
执行或者是要求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