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
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配偶去世
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二分之一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若无有效遗嘱,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
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
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
遗产数额。所谓“均等分配
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
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同一顺序的
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以下情况可以多分的
遗产:
1、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
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再分配
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
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
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
二、哪些财产可以作为
遗产继承?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
著作权、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
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去世,如果有
房产,先区分
房产性质再分割继承,对共同
房产,由配偶分到一半,余下的是
遗产,法定继承人之间均等分割。当然
房产是死者个人财产的,应当全部算
遗产。这样,配偶、父母及子女都可以参与到
房产分割中,原则上均分,适当照顾困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