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职业病赔偿标准,其实大多时候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在具体治疗工伤、职业病上面,因为情况不同,花费也就不一样。针对劳动者职业病赔偿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
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
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从工伤
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上述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工伤职业病赔偿标准,当然涉及到实际治疗作出的花费,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赔偿。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