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如何才能够成立,证明
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一、
合同如何才能够成立
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
(1)存在两个以上主体,即缔约人必须为两人以上;
(2)缔约主体必须具备民法要求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对
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主体数量和主体的缔约能力,很容易就可以证明,也很少有人以此为由来否认
合同的存在,难点就在于如何证明对
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在没有书面
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出据以证明
合同成立的证据是极为有限的。
从
合同缔约过程来看,当事人往往采取要约与承诺的方式订立
合同。要约即希望同他人订立
合同的意思表示,此意思表示作出之后就要受到其约束;承诺即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做出承诺
合同即达成。因此采取要约承诺订立
合同的,证明
合同的成立亦可从证明要约承诺的发出角度入手。意思表示的作出可以书面通知、口头言辞或者行为等方式作出,《
合同法》13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是故,要约承诺实际上既可以通知、书面形式、口头言辞作出,亦可以行为方式作出,只要举示出证据证明要约到达对方,对方承诺到达,也能达到证明
合同成立的目的。
从
合同的形式来说,
合同既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或者其他形式。因此
合同成立的形式不受书面与否影响。根据《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
合同成立。第三十七条采用
合同书形式订立
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
合同成立。因此证明
合同成立也可以从证明对方接受己方履行主要义务的角度入手。
二、证明
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1)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
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如: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证据,以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被对方接受的证据。
(2)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
合同书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3)当事人在订立
合同前约定要签订确认书的,确认书也可以作为证明
合同成立的证据。
(4)没有直接证据证明
合同成立的,证明己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证据也可以间接证明
合同成立,如: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对账函、发票等凭证。
在
合同法律关系中,会涉及到
合同的成立以及生效的问题,而要想
合同成立,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当事人在签订
合同时,还要注意保存好能够证明
合同成立的证据资料,避免日后如果发生
合同纠纷时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