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工程留置权,工程留置权的受偿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什么是工程留置权,工程留置权的受偿是怎样的在工程中,大部分人都有了解相关的知识,但是工程中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事,又有哪些需要人们知晓的呢?比方说工程中的留置权。而对于留置权又有多少人知晓其中的一些知识呢?那么什么是工程留置权?工程留置权又是需要怎么进行适用呢?为您解答。
一、留置权
留置是指拥有债权的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可动资产,前提是债务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承诺,此情况之下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留置债务人一些相关财物,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依照《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的保管人等依法都可以拥有留置权。
二、工程留置权的受偿次序
施工留置权作为法定的担保物权,在《合同法》分则的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和行纪合同中皆有明确规定,但在法律准用性上规定可适用承揽合同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能适用留置权呢?通过国内外相关立法的比较,对中国现行立法上的留置权性质及其留置标的物范围分析,探讨建设工程合同中适用留置权的优越性、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行使留置权时注意的问题。不动产拍卖清偿时,所有担保物权按登记生效日期排定优先受偿次序。但是,如果业主开工前办理了工程抵押贷款,并将贷款挪为它用,则会损害施工留置权人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如果不能保护贷款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没有人愿意提供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给业主清偿工程债务,因此有以下例外规则:(1)开工前已登记的工程抵押贷款,其中用于支付工程款的部分优先于留置权,其余部分劣于留置权。(2)开工后新登记的工程抵押贷款用于支付工程款或者清偿已登记的留置权时,优先于其后登记的留置权,否则劣于留置权。工程抵押贷款人支付工程款犹如赎买了工程债权人的留置权,并取代了这些留置权的优先位置,因而优先于其后登记的留置权。为保卫自己的优先受偿权,工程贷款人必然要严格监管业主的工程贷款账户,认真审核所有支出的用途,以保证“专款专用”。留置权人还要向已登记的工程抵押贷款人递送留置通知,催促贷款人监督业主及时清偿留置权。本文第一主要引入留置权的概念,让读者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第二部分则是说了关于工程留置权的相关信息—施工留置权,以及施工留置权的受偿方式。如果您还想了解很多有关留置权的知识,请联系的律师进行咨询,他们将会为您详细的解答。


...

·工伤鉴定已出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吗
      工伤鉴定已出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吗一、工伤鉴定的含义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二、工伤鉴定的......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要点有哪些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虽然在生活中并不常见,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合同。一个完整的合同可以减少工程后期的纠纷,那你知道如果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中应该注意哪些要点呢?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相关内容,详情请阅读下文。一、确定合同当事人及合同订立目的和依据二、设计项目的内容合同必须对设计的内容如名称、规......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区别是什么
      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区别?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


·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化工品购销合同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工程索赔单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索赔单的内容有哪些一、工程索赔单的内容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单应包括如下内容:总论部分、根据部分(说明具有索赔的权利---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的索赔意向通知书、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计算部分、证据部分(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


·法医类司法鉴定包括哪些?
      法医类司法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类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众所周知,司法鉴定这项技术在各种诉讼案件和的审理的过程中起着重大的作用,法医类司法鉴定是其中一种手段,那么,法医类司法鉴定包括哪些?下面整理一篇文章来详细介绍......


·涉外民事诉讼法条是怎样的?
      涉外民事诉讼法条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第二百三十八条......


·债权让与必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债权让与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才能有效:第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让与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让与的基本前提。第二,债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让与是让与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一种双方的......



·应当离婚的代理意见获法院支持
      代理某女起诉某男离婚案代理意见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应准许离婚。1、在婚姻基础方面,原、被告夫妻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被迫草率结婚。原告在双方相互缺乏必要、足够了解的情况下草率与被告登记结婚......


·滁州市区县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安徽省滁州市市区有个看守所,下属县各设有一个看守所。滁州市区县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如下:滁州市看守所地址:安徽省滁州南谯区大王镇前一站看守所站。联系方式:0550-3567797来安县看守所地址:来安县新安镇双塘村联系方式:0550-5......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南京律师专业咨询网
    南京律师专业解答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公司、专利商标、刑事辩护、劳动合同及交通事故领域的法律业务。担任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法律咨询、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服务。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有法律难......



·破产清算账本丢失怎么办
      会计帐簿是一个公司非常重要的记录文本,它是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反映,而且公司进行下一年度的预算以及计算公司盈利和亏损都需要依赖会计账簿,由此可见,会计账簿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十分重要。但是有时候公司出于一些不良目的,比如想要作假帐从中牟利,一些公......


·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在我国的公司分立当中,主要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又可以叫做股份责任有限公司,那您知道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股......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最好是能够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在争夺抚养权时,应当尽可能的展示己方的有利条件。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什么是工程留置权,工程留置权的受偿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濮阳华龙区法院能拘留人吗
·这样合符程序吗,交警判定司机负全责
·牙齿轻伤鉴定,打架互欧至对方上牙脱位
·x品案件想申请二审。
·男方起诉离婚
·关于劳动合同,我们总公司是在外省
·我在单位上班时摔伤了,胸腰椎骨折,老板出了医疗费,什么工资呀,生活费,请问我怎么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跟肇事车主和我,我们三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今天签字,赔偿款需要几天后才能到账,由于车
·本人于2020年7月28日下午18点左右与苏州xx物业管理有
·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房子已经退了没有退给我首付款。说协商退
·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辞职要赔钱吗
·离婚房子给孩子是不是要把房产证过户给孩子名下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濮阳华龙区法院能拘留人吗
·这样合符程序吗,交警判定司机负全责
·牙齿轻伤鉴定,打架互欧至对方上牙脱位
·x品案件想申请二审。
·男方起诉离婚
·关于劳动合同,我们总公司是在外省
·我在单位上班时摔伤了,胸腰椎骨折,老板出了医疗费,什么工资呀,生活费,请问我怎么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跟肇事车主和我,我们三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今天签字,赔偿款需要几天后才能到账,由于车
·本人于2020年7月28日下午18点左右与苏州xx物业管理有
·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房子已经退了没有退给我首付款。说协商退
·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辞职要赔钱吗
·离婚房子给孩子是不是要把房产证过户给孩子名下

热门城市

·昌都律师
·
钦州律师
·
深圳律师
·
湘潭律师
·
贺州律师
·
鄂尔多斯律师
·
东方律师
·
临沧律师
·
绵阳律师
·
朝阳律师
·
澳门半岛律师
·
红河律师
·
桃园律师
·
宿迁律师
·
松江区律师
·
定安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