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船舶留置权的实现要注意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船舶留置权的实现要注意什么关于船舶留置权的实现,并不是我们认为的船舶留置权的取得。取得时首先得,而实现则是后面的事情。而在具体实现船舶留置权的时候也有一些地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船舶留置权的实现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船舶留置权的实现,即船舶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功能的实现。留置船舶并非船舶留置权的目的,尽管留置船舶能在某种程度上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更多的时候,债权人还得通过船舶留置权的二次效力即以船舶折价、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来实现其担保物权的功能。
   (一) 债务人的履行宽限期到底有多长
  船舶留置权人留置船舶后,并不能立即实现船舶留置权的二次效力,而应当给予债务人一个履行债务的期限,这个期限就是宽限期。除了救助人的船舶留置权之外,《海商法》本身没有对宽限期作出一般规定,这给实践中当事人如何确定具体的期限带来了困惑。
   1、救助人船舶留置权的特别规定。《海商法》第190条规定:“对于获救满90日的船舶和其他财产,如果被救助方不支付救助款项也不提供满意的担保,救助方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强制拍卖……。”该条规定了救助人要实现船舶留置权须给予被救助人90天的宽限期。然而,考虑到海上救助分为合同救助和纯救助,在合同救助中当事人完全可以约定宽限期,而纯救助并非合同,不存在约定宽限期,应当按照《海商法》第190条的规定确定宽限期。因此,对于救助人船舶留置权的宽限期,要区分合同救助还是纯救助,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适用90天的期限。
   2、其他船舶留置权的宽限期。学界一般认为,由于《海商法》没有对其他船舶留置权的宽限期作出规定,应当适用《民法典》、《民法典》等民事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留置权人应给予债务人2个月以上的宽限期。本文认为,在《海商法》或其他海事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对其他船舶留置权适用2个月的宽限期(当事人没有约定时) 并无不当,但是合法不等于合理,尤其是针对船舶这种特殊动产而言,其价值体现在运营中,其效益依赖于流转快。船舶被长期留置不仅不能产生效益,而且保管船舶会产生诸如船员劳务报酬、港口费、看管费等大量费用,当船舶被留置在码头时又会影响留置权人的生产作业。 2个月的宽限期,对于船舶留置权来说的确太长。考虑到《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诉前扣船的期限为30日,本文认为对于其他船舶留置权,在当事人没有作出约定时,留置权人可以给予债务人1个月的宽限期,理论界和实务界也有持相同观点,期望在《海商法》修改时能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通过法院强制拍卖是实现船舶留置权的最佳方式
  《海商法》没有规定船舶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按照一般民事法律的规定,留置权的实现方式不外乎协议折价、变卖、拍卖这三种。“协议折价”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商定由债权人取得留置物的所有权,以实现留置权,这种方式在性质上属于代物清偿;“变卖”指用非拍卖的方式将留置物出售给第三人,使留置权变现,以清偿债权;“拍卖”根据性质可以分为当事人自行协议的一般拍卖和留置权人向法院申请的强制拍卖。基于船舶是一种特殊动产的属性,本文认为通过法院强制拍卖是留置权人实现其船舶留置权的最佳方式。
   1、协议折价和变卖对船舶的公开性不够,船舶的实际价值与协议价值可能存在巨大偏差,船价的过高或过低均会损害当事人一方的利益,同时也存在因显失公平使折价或变卖行为被撤销,致使相关债的关系陷入不稳定状态。
   2、留置权人留置船舶通常是为了担保其债权的实现,并不是为了通过折价的方式成为船舶所有人,因为经营和管理船舶并非易事。而变卖这种方式容易发生留置权人与买方串通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这种情形,显然不是船舶留置权实现的最佳方式。
   3、无论是协议折价、变卖还是一般拍卖,都无法消灭船舶优先权,从而损害船舶留置权人或买受人的利益。船舶优先权是一种无形的、秘密的、不可任意消除和剥夺的权利和负担。不论船舶所有权或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更,由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海事请求都随船舶的转移而转移,因船舶的存在而存在。“1967 年公约”和“1993年公约”都规定非经法院强制出售,船舶优先权不消灭。《海商法》第二百三十条也规定:“船舶优先权经法院强制出售船舶而消灭。”因此,尽管从理论上讲,船舶留置权人有权以自行变卖、委托拍卖等自力方式处分留置船舶,然而这些自力行为无法消灭船舶优先权,导致无人愿意购买留置船舶,变卖、委托拍卖将会十分困难,即便成交也容易留下争议的隐患,留置权人的利益反而难以实现。
   4、不通过法院强制拍卖容易造成程序瑕疵
  多数情况下,船舶留置权人无法掌握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而如果没有所有权登记证书,也没有法院许可拍卖的文件,拍卖机构也不敢接受留置权人自行委托拍卖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此外,应当优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的权利和费用没有得到受偿时,会造成清偿程序违法,即便船舶留置权已经行使,也会被认定无效。
  综上所述,尽管法律规定了实现留置权可以采用三种方式,但对于船舶这种动产,实现留置权的最佳方式无疑是通过法院强制拍卖,以排除潜在的船舶优先权等其他船舶担保物权的干扰,为船舶留置权人、买受人、债务人或其他船舶担保物权人提供最周全和稳定的保护。
  船舶担保物权制度是海商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而作为该制度中重要内容的船舶留置权,《海商法》却缺乏相应的规定,而不得不以一般民事法律的规定作为参照。本文认为应当从整体上来考虑船舶留置权,不能因为鼓励船舶融资、保护贷款抵押权人而倾向性的忽视船舶留置权人的利益,甚至边缘化船舶留置权。希望本文的探讨能对船舶留置权制度的完善起到一点作用。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船舶留置权的实现要注意债务人的履行宽限期和具体实现船舶留置权的方式,按照上文的讲解,通过法院强制拍卖是实现船舶留置权的最佳方式,至于债务人的履行宽限期则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90天。
  
  
  ...

·还没有文章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纠纷中基本上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分割。协议分割没有特别的规定,双方自愿协议并且签字生效就可以了,很多人不是特别了解诉讼分割的相关问题,最关心的莫过于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


·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其实都是一样的,并没有区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只要是被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应当做出分割。那么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第一、男女平等原则。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


·中国的新《民法典》非婚同居具体是什么情况
      中国的新《民法典》非婚同居具体是什么情况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婚姻是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但在现代,已不像古代那样,结了婚才能同居,非婚同居的现象已很是普遍了。曾经流传过非法同居的说法,现在也已改成非婚同居。那么,中国的《民法典》非婚同居方面是否有什么新的规......


·劳动合同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雇佣关系是随着产生社会分工的产生而出现的,雇佣双方都根据法律的规定存在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而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基于劳动合同实现的。近年来,我国劳动争议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到劳动关系的解除。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劳动合同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的相关问题。当......


·一方婚后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在结婚后出轨,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对自己配偶不忠的行为。有的人性子比较急,无法忍受对方的出轨行为,于是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那么一方婚后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呢?若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一方婚后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1、法院会根据离婚......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是怎样的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是怎样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因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直接影响到公民、......


·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
      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的成果第一次在居住国以外的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在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期限内,又就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居住国外的另一个国家提出专利申请,依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可享有的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书面合同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的形式之一,更是人们使用的最多的形式之一。订立书面合同其实也就是白纸黑字的将双方协商好的内容固定下来,那么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可能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一、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



·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取保候审、被不起诉
      关于请求对刘某华(涉嫌非法占有农用地)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



·南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南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办理涉及增值税发票犯罪案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这两年来经常听到航空发生空难,如马航、法航等。然后从新闻中可以了解到他们都会得到损害赔偿,但是航空运输损害赔偿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都会赔偿,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什么人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答: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什么是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必须是真实的,而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结果造成损害的,称之为“假想防卫”。   一、具有如下特征:   (1)不法侵......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船舶留置权的实现要注意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强占土地有什么法律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下我朋友因早上上班快迟到,见路边有一辆没锁
·我在xx工地工作1个月,包工头口头答应1个礼拜给我结清工资请求林律师该如何维权更
·工伤问题,人在荷兰,左手食指第二关节在工作中被砸成骨裂
·李律师,我是跟山东省泰安的老扳在江苏打工,现在我的左手食指肌
·房产证开发高押在物业了,不给我房产证,怎么办?
·关于感情不合能不能起诉离婚
·律师您好,事情经过是这样20号上午我妈妈在扫自己家门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请问律师强占土地有什么法律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下我朋友因早上上班快迟到,见路边有一辆没锁
·我在xx工地工作1个月,包工头口头答应1个礼拜给我结清工资请求林律师该如何维权更
·工伤问题,人在荷兰,左手食指第二关节在工作中被砸成骨裂
·李律师,我是跟山东省泰安的老扳在江苏打工,现在我的左手食指肌
·房产证开发高押在物业了,不给我房产证,怎么办?
·关于感情不合能不能起诉离婚
·律师您好,事情经过是这样20号上午我妈妈在扫自己家门

热门城市

·德州律师
·山东律师
·巫山县律师
·东营律师
·台中律师
·营口律师
·牡丹江律师
·亳州律师
·沈阳律师
·九龙坡区律师
·闵行区律师
·忻州律师
·嘉义律师
·绥化律师
·张掖律师
·黔南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