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能提起
医疗事故鉴定一、哪些人能提起
医疗事故鉴定
有权提起
医疗事故鉴定的人员有:
1、法院委托;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3、患者本人;
4、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5、
医疗机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
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
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
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
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
医疗纠纷的,可以由
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
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
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
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方共同委托的,要求
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
医疗事故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医学会是不接受单方委托的!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单独要求做
医疗事故鉴定的,当地的医学会是不会受理的。
二、
医疗事故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
负责组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受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通知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患者及其家属收到医学会的通知的,那么从这个时间起10日内,应当提交有关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病历资料、证人证言、实物证据、封存药物和血液制品等等)、书面陈述(治疗经过及认为
医疗机构存在
医疗过错的叙述)及答辩(对对方提出的意见、解释的反驳)。
负责组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从上述法规的规定您可以看出,就是按照法规的规定一个
医疗纠纷案件的鉴定结论,也需要60天、两个月的时间才可以出来。这期间还不包括文件和通知送达的时间、医患双方提交的时间、在途的时间等等!所以,通常情况下一个
医疗事故鉴定从申请到出结论大约需要两个半月到三个月的时间。
实践中,有五类人是可以提起
医疗事故鉴定的,包括法院委托、卫生行政部门移交、患者本人、
医疗机构以及死亡患者的近亲属。而申请进行
医疗事故鉴定的,必须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还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鉴定费。以上就是对“哪些人能提起
医疗事故鉴定”的解答,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