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
合同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
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
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
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
合同主体是不同的,
合同主体是
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
合同权利并承担
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
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
合同,是指订立
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
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
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
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
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
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
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
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
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
合同未成立。
合同是从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
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二、
合同成立的地点在哪里
合同成立的地点,指完成
合同订立程序的地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发生,
合同成立的地点关系到案件的
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由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管辖)。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
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
合同书形式订立
合同的。
当事人不管是签订何种
合同,都要注意是否满足的
合同成立的条件,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都在
合同上签了字盖了章,
合同也不一定会成立,
合同不成立,自然也就不会生效了。要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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