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一、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二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在一审民事案件中,具体分为了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其中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而普通程序的审理程序则为6个月。关于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内容,我们就为你整理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还没有文章
·竞业限制的人员有哪些,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是多少?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应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这是有人员要求的,那么竞业限制的人员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竞业限制的人员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进行招聘之初,都会与供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就确定了
      公司在进行招聘之初,都会与供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就确定了彼此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员工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如果想要去其他的单位进行工作,那么此时的劳动关系转移的手续要如何办理呢?我们来为您进行介绍一下。一、劳动关系转移的手续要......


·工程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有哪些
      工程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有哪些?当今社会,很多工程在进行之前必须签订合同,合同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违约条款,那么工程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是什么呢?其实工程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和合同违约规定是一致的,下面为你讲解工程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一、根据法律的......


·汽车租赁合同补充条款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系统的不断完善,汽车的使用率越来越高,由此诞生了一个新生行业:汽车租赁。出于安全的稳定性,在租赁汽车时我们务必要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及汽车租赁合同补充条款。那么,汽车租赁合同补充条款一般包含哪些内容呢。下文我们将为您......



·湖州南浔李广健律师——选聘好律师就用这一招
      湖州南浔李广健律师——选聘好律师就用这一招    浙江浔溪律师事务所李广健律师    当你遇到的法律烦恼非打官司不可时,可能就需要聘请一位律师来帮助,那么,怎么选择一位理想而又合适的律师可要化点心思哟,因为......


·南京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期限最新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为南京离婚人士提供专业的婚姻纠纷解决方案,包括: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庭暴力、婚姻继承、离婚律师费标准、涉外离婚等。南京离婚律师咨询解答婚姻家庭法律疑问,熟知南京市各级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善于处理离婚房产分割......



·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由于购房者与卖方所站的立场不同,总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争执,甚至是发生房屋买卖纠纷。那么,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才好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根据我国......


·哪些情形下不能约定试用期
      实践中,就一份工作能否约定试用期,需要结合具体的工作性质来看。但从大多数的情况来看,一般用人单位还是会与新入职的劳动者进行试用期的约定,不过也有不能约定试用期的情况。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形下不能约定试用期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形下......


·个人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个人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个人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办理条件是什么个人信用贷款也是您常说的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就是运用申请人的信用来贷款的。同时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要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小额贷款区分开来。无抵......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该房是否属于我,能否拍卖
·在厦门购买意外保险后,在温州商场内楼梯摔下,治疗费住院补贴已
·我和老公要离婚
·离婚后房贷是我一人承担还是双方共同承担
·你好,我昨天在文昌贷网上贷了10000,钱放到网站上后要了我600的包装费,才发给我提现码,可填写
·在淘宝上买的东西现在有事要咨询,联系不上了咋办?
·我这个时候能去申请再加一个名字吗?
·工地干活。现场,左手无名指末节夹伤。断掉一小截骨。指甲也没了。经缝针处理伤口愈合
·员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六年,公司一直到十六年的最后一年才绘给员工买保险,现在员工要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我公司是一民营施工队
·判刑三年三个月交处划金还能咸刑吗?
·你好,我和前夫离婚时,协议写明儿子改跟我姓,如果不配合需赔违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该房是否属于我,能否拍卖
·在厦门购买意外保险后,在温州商场内楼梯摔下,治疗费住院补贴已
·我和老公要离婚
·离婚后房贷是我一人承担还是双方共同承担
·你好,我昨天在文昌贷网上贷了10000,钱放到网站上后要了我600的包装费,才发给我提现码,可填写
·在淘宝上买的东西现在有事要咨询,联系不上了咋办?
·我这个时候能去申请再加一个名字吗?
·工地干活。现场,左手无名指末节夹伤。断掉一小截骨。指甲也没了。经缝针处理伤口愈合
·员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六年,公司一直到十六年的最后一年才绘给员工买保险,现在员工要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我公司是一民营施工队
·判刑三年三个月交处划金还能咸刑吗?
·你好,我和前夫离婚时,协议写明儿子改跟我姓,如果不配合需赔违

热门城市

·兴安盟律师
·
四川律师
·
嘉定区律师
·
巴中律师
·
大足区律师
·
镇江律师
·
万宁律师
·
泉州律师
·
淮北律师
·
襄阳律师
·
日喀则律师
·
德宏律师
·
江西律师
·
昭通律师
·
云浮律师
·
酉阳县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