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单方
合同有哪些类型?1、赠予
合同赠予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
合同。赠予
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予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予的标的。2、借用
合同又称“使用借贷
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
合同。借用
合同的显著特点是无偿性、互助性、返还性。借用关系主要发生在朋友及熟人之间。3、保管
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
合同,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
合同。二、怎么区分双务
合同和单务
合同?(1)是否适用
合同履行抗辩权。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以
合同双方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为前提,因而只有双务
合同中存在
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
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2)风险负担不同。在双务
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
合同义务,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其具体标准因
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异,有交付主义、合理分担主义、债务人主义等规则;而在单务
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不会发生双务
合同中的复杂问题。(3)因一方过错所致
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双务
合同中,如果非
违约方已履行
合同,可以要求
违约方履行
合同或承担其他
违约责任,条件具备时还可解除
合同;解除
合同并溯及既往时,守约方有权请求
违约方返还受领给付。单务
合同不发生上述后果。其实准确的来说不能叫单方
合同,应该是单务
合同和双务
合同,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各自要承担的责任义务是不一样的。不过,签
合同的时候也得根据
合同的内容和性质来区分是否属于单务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