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的申请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很多是基于邻里之间的信任,但是很多情况下,借贷的款项并不能及时得到归还。通过诉讼,确认债权后,使债权得到及时有效的
执行,就必须了解
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的有关问题。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
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申请
(一)申请
执行的依据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
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执行。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
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
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
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执行。
(二)申请
执行的条件
1、申请或转移
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
执行人是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继受人;
3、申请
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
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
执行标的和被
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的人民法院
管辖。
注意:
1、申请
执行的法定期限是2年;
2、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
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
执行的,申请
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
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
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
执行。
4、可口头提出申请。
(三)申请
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
执行书:写明申请
执行的理由、事项、
执行标的以及申请
执行人所了解的被
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
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继受人: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证明文件;
5、申请
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
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6、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二、
执行措施
在中国,不允许把被
执行人的人身作为
执行对象,否则就侵犯了被
执行人的人身权利。人民法院在采取
执行措施、强制处置义务人的财产时,要根据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大小予以决定,既要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也要照顾被
执行人及其供养家属的需要,保留必要的生产用具和生活资料。法律规定不得
执行的财产,如被
执行人职业上亟需的物品、表示荣誉和纪念的物品等,都不能作为
执行的对象。
1、责令报告财产:被
执行人未按
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
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
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
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拘留。
2、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
执行人的财产:被
执行人未按
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
执行人的存款、债券、
股票、
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
执行人的财产。由金融单位用转账
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存款,这些单位一般在银行、信用合作社有存款,如果它们拒不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即发出协助
执行通知书,由有关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把被
执行人帐户上的存款,划拨到申请人帐户上去。这种强制性的
执行措施,由有关的银行、信用合作社协助
执行,不必经过被
执行人同意。
3、扣留、提取收入:人民法院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认为需要扣留、提取被
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劳动收入时,应当向被
执行人储蓄存款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或者被
执行人的工作单位发出协助
执行通知书。
民间借贷在生活中非常常见,我们觉得关于
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的有关问题还是非常重要的。当债权人的权益受到侵犯时,需要先了解
执行的依据、条件、材料以及
执行措施。当然,为了更有效地为了实现债权,我们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