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和
合同成立的关系是什么?
合同订立是
合同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没有
合同的订立,也就不会有具体
合同的成立;
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为订约而进行相互协商的全过程,而
合同的成立仅是缔约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状态;
合同的订立可有
合同成立与不成立两种后果,而
合同成立仅是
合同订立的积极后果。《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
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可见,
合同的成立与
合同的生效虽为不同的概念,但两者是密切联系的。
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作用:(1)
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
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
合同成立是
合同订立过程的成功结果。如果
合同不成立,
合同订立失败,不发生具体
合同,也就无所谓
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问题。(2)
合同的成立是认定
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只有成立的
合同才会发生
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
合同没有成立,当然也就谈不上
合同的效力。(3)
合同的成立是区分
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
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
合同不成立即订约失败,造成他方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
合同关系尚不存在,这种赔偿责任只能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在
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之间存在
合同关系,一方违反
合同的,才会发生
合同的
违约责任。二、
合同订立需要条件是什么?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
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
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
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
合同主体是不同的,
合同主体是
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
合同权利并承担
合同义务的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
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法。商所谓“依法”签订
合同,是指订立
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
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商如果当事人订立的
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
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3、当事人必须就
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法。商即
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商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4、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商要约承诺是
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
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商如果
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
合同未成立法。商
合同是从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
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以上只是
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商实际上由于
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
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法。
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
合同法中规定的自愿原则来协商签订
合同,对于
合同的订立是需要相关条件来进行限制的,特别是
合同条款的内容需要由双方根据各自的
合同义务和权利来进行认定,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确认并使得
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