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房产分割的认定?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房产分割的认定?
  
    一、房产类型的划分
  
    房屋类型的划分根据其划分标准有不同的类型表述,可以依据房屋用途进行分类,可依据房屋性质进行分类,也可按照房屋结构进行分类。对于离婚案件处理中涉及房屋的分割,司法实践中按照房屋产权的不同进行分类,一般包括商品房、成本价住房、标准价住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
  
    之所以出现诸多不同类型的产权房屋,是与我国住房政策的变化分不开的。我国住房政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先后经历了福利分房、房改房、商品房等阶段,加之购房形式的多元化,使得房屋产权归属日益复杂。本文重点分析当前司法实践中较常遇到的几种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并对如何处理该类纠纷进行探讨。
  
    二、房产的认定和处理
  
    1、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或第三人名下的认定和处理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产权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不少代表登记的情况。有的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单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子女、父母等第三人名下。在夫妻离婚时,对这类房屋的认定应当区别对待。
  
    (1)对登记在夫妻单方名下房屋的认定。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原则上首先应认定为夫妻共有。但如登记方主张房屋归其单方所有的,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房屋系其个人出资所购,或符合《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的其父母出资为其购买的情况。
  
    (2)对登记在第三方名下房屋的认定。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考虑将房屋登记在子女、父母或其他第三人名下。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主张房屋为共有或一方所有,属于产权争议,主张方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则承担不利后果。但同时要注意区分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形下,并不意味着未成年子女是该房屋的真正权利人,应当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确为将该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则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一方暂时管理;如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则应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比较适宜。
  
    2、婚前首付购买婚后按揭房屋的认定和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在银行贷款购买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情形在当前比较普遍。在这种情况下,不动产一般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对于离婚时此类房产性质的认定和处理,《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支付的款项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认定与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是由于传统习惯的缘故,父母在出资时往往并不会明确赠与哪一方,极少有父母会在子女结婚时签署书面协议明确房屋与子女的配偶无关。而目前畸高的房价压力和较高的离婚增长率并存,父母倾其所有为子女购买房屋,一旦双方离婚出资父母不但感情上受到伤害,在经济方面也会受到损失。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结合起来进行链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是意图的判断依据客观化,有利于均衡保护结婚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4、按房改政策购买房屋的认定和处理
  
    房改房是指城镇居民自行出资购买的根据国家房屋改革政策出售的房屋。根据政策,职工购买公有房屋实行市场价、成本价或者标准价。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于个人婚前购买的房改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两种情况应当分别处理。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按房改政策出售的房屋价格不是单纯的房屋市场价格,该出售价格其实包含了夫妻双方的工龄折扣、职务级别等福利待遇,如果该房屋由夫妻一方按当时购买价以个人财产购买,以此作为个人财产处理对另一方明显不公。考虑到我国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类似房屋应当首先认定为夫妻共有。如果登记方主张其个人所有,必须举证证明该房改房的取得与对方并无任何关系,对方也未因此利益受损,否则认定为共有较为合适。在此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出资方适当多分。
  
    (2)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的处理。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在离婚诉讼时,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分割作出判决,只能就房屋的居住、使用权作出判决。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另行诉讼解决。司法实践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主张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针对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5、离婚案件中涉及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
  
    违法建筑一般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造成的,可以通过补办相关审批手续而成为合法建筑,但在建筑合法化之前,人民法院无论是判决分割违法建筑还是确定违法建筑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均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故此类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违法建筑已经产生的所得收益,不如一方出租违法建筑已收取的租金,则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否则一方因违法建筑获益而另一方一无所获,明显不公,但对于违法建筑可能产生的预期收益,人民法院不予处理。
  
    三、房屋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上述几种房屋类型的认定和处理方式,只是司法实践中出现较多的几种情况,并不能囊括当前存在的所有房屋类型,如公租房、军产房、拆迁安置房等。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遵循当事人的约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在处理中应当秉承一些原则和方法。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双方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平等的享有分割权。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来源和双方的贡献大小,双方均享有依法分割的请求权。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保护弱者、保护妇女的权益这一基本原则在《婚姻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就目前社会现状而言,妇女从总体上经济收入和独立谋生的能力与男性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分割时适度给予妇女较多的财产份额,可以使妇女在离婚后能够有更好的生活保障。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将房产作为对正常生活影响较大的财产种类分割给女方可以更好地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对一些门面房、商铺等经营性用房,在分割时应在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的前提下,注意保证生产活动、经营的正常进行,无论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原则上应判决给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体现物尽其用、方便生活的原则。
  
    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逃避共同债务;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逃避应承担的扶养、抚养、赡养义务。
  
    5、兼顾婚姻主体的特定情形。对于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6、房产分割的方式方法。对于共同财产的房屋分割,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变价分割,即在双方均不主张取得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将共有财产拍卖、变卖,对多的价款进行分割,双方各自取得应得份额;二是作价补偿,即一方主张共有财产,一方不主张,取得财产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当于一半价值的补偿。如双方均主张且情况相当时,可在征求双方意见后采取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者取得财产,给予另一方相当于一半价值的补偿。
  
  ...

·小产权房可以贷款吗,小产权房怎么贷款?
      因为小产权房很火热,所以很多人手上的房子都是小产权房,由于需要资金,有很大一部分人都会拿房产证去抵押贷款,那么小产权房能贷款吗?小产权房怎么贷款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小产权房能贷款吗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实际上......


·二手房买方违约判赔20%的违约金吗
      二手房买方违约判赔20%的违约金吗一、二手房买方违约判赔20%的违约金吗违约金是多少完全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合同解除后,收取的定金(总价款的20%)不予退还。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的约定: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为总房价的20%。但是违约金具体多高,完......


·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一、房屋拆迁的流程在城市发生房屋拆迁的时候,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城市房屋拆迁流程是怎样的呢?《两条例》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只有严格执行,才能圆满完成拆迁。一般而言,工作步骤如下:(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以应是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一、建设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确立了其法律制度。目前,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居间。2、虽然《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任......


·一、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试用期,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


·强奸案已批捕是否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强奸案已批捕是否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强奸案已批捕只要满足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会比较困难。刑事诉讼法第中规定六十五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满足情形或者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取保候审的条件......


·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一、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1)权利人起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最有效、最典型的方式,起诉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一个重要原因,不仅向法院起诉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向卫生行政部门等医疗事故处理机关申请也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江苏省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这种行为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我国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那么您知道江苏省关于聚众斗殴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我们为您解答。江苏省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从......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哪些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哪些(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执行事......


·一、老人死后什么时候分遗产?
      一、老人死后什么时候分遗产?老人去世后什么时候分遗产这个问题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分割遗产的时间可以由继承人协商确定,但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


·保外就医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保外就医是保障犯罪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保外就医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罪犯又该如何申请保外就医?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保外就医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罪犯在服......



·无锡婚姻律师
      4、离婚案件撤诉的后果离婚案件是法定必须进行调解的案件,由于离婚案件中掺杂着太多的情感因素......



·非法集资利息拒不上交会判刑吗?
    在当今社会存在许多非法集资招募人会以各种方式获得大量资金,在骗取钱财的同时还获得大量非法集资利息,这样就已经触犯了刑法,因此当非法集资招募人存在违法行为时,司法机关会严厉查处。那么,此时拒不上交非法集资利息会判刑吗?让我们告诉你答案。拒不上......

    民法总则中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民法总则是最新颁布的关于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规定,人们的行为都需要遵守民事法规的规范。在日......
    婴儿出生后,父母理所应当的就会多一个身份——孩子的监护人。但是,也会有的孩子比较不幸,出生后,父母离世,或者在精神上有问......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房产分割的认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半年前的一次交通事故纠纷,事后双方在交警队和解了,赔付了当事
·我在山东聊城九洲路打工完工九个月了不给请帐请问我们在本献告状
·我能否要求单位给我补交临时合同期间的社保
·请问我能赔偿多少钱?谢谢!!!
·刘律师您好!我是程瑞社员的公民2020年12月日24号我对象
·厂方经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询问厂方均模糊回
·网络刷单被抓在看守所,可以找你做代理申请取保候审吗
·请律师关于农户田地问题


专业律师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5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052261268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057670467

·半年前的一次交通事故纠纷,事后双方在交警队和解了,赔付了当事
·我在山东聊城九洲路打工完工九个月了不给请帐请问我们在本献告状
·我能否要求单位给我补交临时合同期间的社保
·请问我能赔偿多少钱?谢谢!!!
·刘律师您好!我是程瑞社员的公民2020年12月日24号我对象
·厂方经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询问厂方均模糊回
·网络刷单被抓在看守所,可以找你做代理申请取保候审吗
·请律师关于农户田地问题

热门城市

·临高律师
·大足区律师
·攀枝花律师
·奉贤区律师
·昭通律师
·定安律师
·海南律师
·朝阳律师
·济源律师
·普陀区律师
·巴南区律师
·果洛律师
·江津区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静海区律师
·襄阳律师
专业律师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5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052261268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057670467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