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已经批捕了不给文件吗?检察院批捕的话会给公安机关出具批捕通知书,不需要再出具其他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
逮捕或者不批准
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
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
执行,并且将
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
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
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
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
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 对犯罪嫌疑人
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
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
逮捕通知书,通知被
逮捕人的家属。
逮捕通知书应当写明
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二、批捕以后还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吗?批捕以后,法律没有规定
取保候审的时间,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就可以
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取保候审的。批捕过程中需要出具的文件是法定的,检察院不需要给家属或是律师出具其他的文件。另外,因为批捕以后还是出于案件的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律师也是不能阅卷的。不过,批捕以后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间是有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