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产继承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房产遗产继承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之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在继承开始后,各继承人对被继承的房屋开始享有物权。本案中属于对共有房屋的分割,请求权的基础是物权请求权。根据通说,物权是一种绝对权,是对世权,对物权的分割不适用诉讼时效。二、
房产继承的条件是什么?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
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
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
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
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
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2、继承
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
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
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3、
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
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
房产都成了
遗产。这时,应当先将
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
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
遗产进行继承。对于
遗产中的
房产继承情况,应当根据实际的
房产所有权认定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对于存在矛盾和纠纷的情况下,应当采取司法的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关诉讼时效的限制,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