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不生效的后果是什么?
合同成立不生效就不存在履行
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
违约责任,可以导致
合同双方的矛盾和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一方在
合同订立中或
合同成立后、生效前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
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或生效后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是
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由此 可见,在订立
合同中,假使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导致
合同不能成立,则当事人就构成了缔约过失。二、
合同成立应该具备哪些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
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
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
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
合同主体是不同的,
合同主体是
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
合同权利并承担
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
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
合同,是指订立
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
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
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
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3、当事人必须就
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
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
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
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
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
合同未成立。
合同是从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
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合同成立不生效的情况是常见的,特别是对于
合同虽然由双方签字确定的,但约定了生效期限的,那么是可以无法立即生效的,但相关情况的处理还应当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