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一、劳动
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劳动
合同签约地点一般是公司,签约地应该以实际签约地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四条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合同,
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
合同签订地;
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
合同签订地。
二、劳动
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
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
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
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
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不签劳动
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1、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
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
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
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
合同,无法通过劳动
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
合同,无法通过劳动
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6、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司法实践中劳动
合同的签约地点大多就是
合同的履行地,用人单位也不可能在其他地方跟劳动者签
合同。其实,在劳动
合同当中就算没有写签约地点
合同也是有效的,因为签约地点并不是劳动
合同当中的必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