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原则和法律规则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原则和法律规则有哪些

一、担保物权竞合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

即一担保物上已经存在一个担保物权,担保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又在其上设立了一个以上的担保物权。

在这种情况下:

1、留置权最优先受偿(也可以说是优先于抵押权);

2、已登记的抵押优先于质押;

3、质押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

注意:

1、不可能存在担保人先设立一个已登记的抵押,后又设立一个已登记的质押问题。因为登记本身已具有对抗效力,不可能重复登记。

2、不可能存在留置与质押并存的情形。因为留置与质押都需要转移担保物权的占有,而担保人不可能将一个担保物同时转移两个占有。

3、不可能存在质押与质押并存的情形。因为质押需要转移担保物的占有,而担保人不可能将一个担保物同时转移两个占有。

二、担保权人的行为造成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

即一担保物上已经存在一个担保物权,担保权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又在其上设立了一个以上的担保物权。在这种情况下:

1、先有抵押权的,不可能再产生质权、留置权或抵押权。

因为在抵押权的情况下,担保权人并不占有抵押物,当然其也不可能转移该抵押物的占有而设立另外的质权或留置权。同时,因为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所以担人也不可能以抵押权为标的再设立一个抵押权。

2、先有质权的,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再设立抵押权的,法无明文规定,原则上不行。但从法理上讲,如果经过担保人同意则可以,此时,抵押权优先于质权。

第二,再设立质权的,承诺转质可以,且转质权优先。但责任转质无效。

第三,再设立留置权的,可以,留置权优先。

3、先有留置权的,也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再设立抵押权的,法无明文规定,原则上不行。但从法理上讲,如果经过债务人同意则可以,此时,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

第二,再设立质权的,法无明文规定,原则上不行。但从法理上讲,如果经过债务人同意则可以,此时,质权优先于留置权。

第三,再设立留置权的,可以,后设立的留置权优先。

二、担保物权竞合担保物权竞合的法律规则

1、“时间在先、权利在先”的基本原则;

2、“登记优先”原则;

3、“公示要件完备效力均等”原则;

4、“法定优先”原则。

担保物权竞合担保物权竞合效力的确定

在确定担保物权竞合效力问题时,各国一般都有具体的归责。但根据物权法的原理,可以抽象出担保物权竞合效力确定的一些基本原则。

(一)、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约定担保物权

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约定担保物权为物权法上的原则。法律直接规定某种担保物权的产生条件,一般是出于一些政策原因和对特定法律的保护。并且因为其构成要件和效力都已为法律明确规定,比起约定担保物权来更加容易为第三人了解。因此,法定担保物权一般优先于约定担保物权。

(二)已公示的担保物权优先于未公示的担保物权

公示公信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未公示的担保物权无法为第三人所知,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一般法律赋予已公示的担保物权更高的效力。而且,这也可以从另一方面督促当事人主动及时履行公示手续。

(三)善意取得的担保物权具有较强的对抗效力

善意取得制度意在保障交易安全,平衡善意第三人和所有人之间的利益。善意取得制度对质物和留置权竞合的效力以及在质物、留置物上设定抵押权的效力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成立在先的担保物权一般优先于成立在后的担保物权

根据权利在先原则,成立在先的物权,有优先于后成立物权的效力。先成立的物权压制后成立的物权,后成立的物权若有害于先成立的物权,后物权将在先物权实行时被排斥。因此,在竞合的多个担保物权都已满足公示要件或者都不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时,成立在先的担保物权一般优先于成立在后的担保物权。

看了我们我们整理的关于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原则和法律规则后,您对于这一法律词汇也有了一定了解了。相信以后遇到担保物权竞合的问题也心里有底了。如果您对担保物权竞合还有其他问题想要深入了解或者有法律问题急需解决,您都可以跟我们网站律师描述问题,他们会给您一个满意答复。




...

·还没有文章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首先需要说明,律师不是法师,他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并不保证客户的生意万事大吉一切顺利,就如同医生并不是神仙一样,并不是保证客户药到病除长命百岁的(插一句题外话,比较可悲的是,这两个职业往往都被各自的客户寄予了如前所述的......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医院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医院入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建设项目事宜(以下简称:项目),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双方同意以甲方作为代表与医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第二......


·交通肇事罪的辩护词
      一、辩护词之罪轻辩护1、辩护人对于公诉人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某某犯有交通肇事罪的定性不持异议。2、辩护人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本案被告人具有如下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的意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


·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一、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准备资料如下: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4、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5、......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家属如何送钱?寄钱方法和有关规定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家属寄钱送钱方法如下:1.可以委托律师代送.2.通过支付宝送钱,方便快捷!具体流程如下:进入支付宝》》首页点更多》》便民生活--城市服务(注意:先选择好地区:江苏-南京)》》办事大厅--政务》》进入后向下拉,看到监所服务》》......


·俞城峰律师江西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非常重要的,相关事故当事人对此是不能漠然置之。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对此并不是十分重视,比如在交通警察做调查笔录时,对询问的问题的回答不是认真对待,觉得无所谓,有些人虽然对自己的回答给予了十分的注意,但在措词上却不是十分注意,结......



·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等法律工作,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鉴定证据材料及申请取保候审等途径进行罪轻或无罪辩护,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南京专业刑事律师谈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南京遗产律师
    南京遗产律师解决遗产继承权、房屋遗产继承、遗产继承顺序、遗产信托等纠纷问题,提供全面的南京遗产继承权、房屋南京遗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顺序等纠纷问题:离婚、继承纠纷、公司法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财产的继承有哪些方式?......



·并购基金的操作流程有几种模式?
      并购基金的操作流程有几种模式?目前国内并购基金的主要合作模式为PE+上市公司,双方优势互补,PE机构利用专业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能力为并购基金提供技术支持,上市公司以良好的信誉背书为并购基金资金募集与后期退出提供便利渠道。根据PE机构及上市公司出......


·怎样防止个人债务纠纷的发生
      怎样防止个人债务纠纷的发生一、怎样防止个人债务纠纷的发生(一)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二)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


·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在非法经营犯罪当中,分为了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不同的情节认定对行为人的处罚当然也就不太一样。那么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该如何认定呢?包括了哪些情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外汇类非法经营:1998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原则和法律规则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国家规定土地30变一次,30之后土地会变吗?
·我对象是在天之前被警察取的给抓走然后抓了他朋友他一共四个人
·我有一个车贷逾期,车贷以还清现在想办个房贷银行说要有逾期证明,不知道逾期证明怎么
·朱律师您好,孩子在网络游戏单位上班时间突然被带带走,现在已经
·买二手车被骗了怎么办,前天我想买台二手车
·房屋涨价了,房东不卖了,应该怎么索赔,具体点
·吴店新拘留所的预约电话,拘留十天可以探视吗
·离婚有经济纠纷和小孩分歧
·他可以提起诉讼吗?,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因为怀孕感冒
·我表妹属未婚生育,现在孩子在上海读书,因为没有结婚证也没有离
·咨询婚姻自己谈的女朋友订婚她又跟别人了可以起诉吗、
·海南户口没有驾照可以买车吗?买外地二手车可以吗?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国家规定土地30变一次,30之后土地会变吗?
·我对象是在天之前被警察取的给抓走然后抓了他朋友他一共四个人
·我有一个车贷逾期,车贷以还清现在想办个房贷银行说要有逾期证明,不知道逾期证明怎么
·朱律师您好,孩子在网络游戏单位上班时间突然被带带走,现在已经
·买二手车被骗了怎么办,前天我想买台二手车
·房屋涨价了,房东不卖了,应该怎么索赔,具体点
·吴店新拘留所的预约电话,拘留十天可以探视吗
·离婚有经济纠纷和小孩分歧
·他可以提起诉讼吗?,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因为怀孕感冒
·我表妹属未婚生育,现在孩子在上海读书,因为没有结婚证也没有离
·咨询婚姻自己谈的女朋友订婚她又跟别人了可以起诉吗、
·海南户口没有驾照可以买车吗?买外地二手车可以吗?

热门城市

·欧洲律师
·
天门律师
·
银川律师
·
曲靖律师
·
辽源律师
·
海东律师
·
延庆区律师
·
屯昌律师
·
双桥区律师
·
泰安律师
·
珠海律师
·
滁州律师
·
潼南区律师
·
马鞍山律师
·
澳门半岛律师
·
津南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