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合同无效从
合同怎样是否也无效
合同中一般都存在着很多复杂的关系,有时候一个不小小心,自己的公司可能就会受牵连,或者因为自己的过错,牵连了其他公司。所以我们在签署
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主
合同还是从
合同。如果主
合同无效从
合同怎样是否也无效?关于主从
合同我国有什么法律规定吗?来解答您的疑惑。
主
合同无效从
合同怎样是否也无效?答案是肯定的。
一、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具体来讲,根据我国《
合同法》第52条规定,
合同无效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
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
当两个
合同确实是主从关系时,如果主
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从
合同当然也无效。这是因为从
合同是以其主
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
合同。
从
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
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如果主
合同不能依法成立,那么从
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
二、怎样识别主从
合同的关系
从
合同:必须以他种
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
合同。(随借贷
合同而设立的抵押、质押担保
合同)
根据
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
合同分为主
合同与从
合同。所谓从
合同,就是以其他
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
合同,例如,保证
合同相对于主债务
合同而言为从
合同。由于从
合同要依赖主
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
合同又被称为"附属
合同"。
从
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从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
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这种从属性主要表现如下:
1、成立的从属性:从
合同的成立以主
合同的成立为前提。
2、消灭的从属性:主
合同消灭,从
合同当然消灭。
3、处分的从属性:当事人对主
合同的处分,如无特别规定其效力及于从
合同。
主
合同与从
合同的区分,主要意义在于认识二者在效力上的关联性和从
合同的从属性,即从
合同不能独立存在,而必须以主
合同的有效成立为成立和生效的前提;主
合同转让,从
合同不能单独存在;主
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
合同也失去效力;主
合同终止,从
合同也随之终止。
主
合同是无须以其他
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
合同。这种
合同具有独立性。从
合同,又称附属
合同,是以其他
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
合同。主从
合同的关系是基于内容上的彼此实质联系,又多体现在确定
合同效力、诉讼时效和反映依存关系等方面。
主从
合同均为
合同,均需符合
合同的要件,具备
合同的一般特征。而且
合同属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综
合同体,从
合同从效力等方面附属于主
合同,基于权利的可放弃性及选择性,主
合同权利人即可以选择一并
起诉或申请仲裁从
合同当事人,也可有先后顺序,抑或放弃权利,因此,在有先后顺序的情况下,且从
合同无仲裁
管辖约定的情况下,仍要受主
合同仲裁
管辖的约束就明显不合法,也不合逻辑了。
另根据《
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
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可见,
合同争议解决条款是独立存在的,从
合同当然可以独立选择自己的争议解决方式。
从以上的文章我们可以看出一旦主
合同出了问题,从
合同难逃其咎。因此我们在签署
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研究其中的条条款款,辨别它的主从关系。我国关于主
合同无效从
合同怎样处理还有很多规定,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去咨询一些专业律师,毕竟签署
合同要背负一定的社会责任,不可掉易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