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是依法设立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朋友都不知道怎么处理有关于的合同的事情。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吗?在这里将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介绍。
一、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吗
无效。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建议你首先要确认两个合同是不是主从关系。
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1、《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担保法》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3、《担保法解释》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三、主合同与从合同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四、主合同与担保合同
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保证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于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担保合同也归于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是否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呢?不会的,因为主合同的存在并不以担保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此,担保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在上文中,对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主合同与从合同、以及主合同与担保合同这四个问题进行了介绍。但是关于合同的相关知识还有很多,且在实际生活中处理有关于合同的事情可能比较复杂,很多朋友并不清楚怎么办,我们在这里建议您登陆的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

·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
      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一、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后可以上诉吗中国现行的法律对此没有具体的解释,但只要在诉讼时效内都可以提起诉讼请求。二、何为协议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合同法》第93条第1款)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


·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
      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一、合同未到期辞职要给违约金吗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在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劳动者只需......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对于产生的债权债务,有的时候当事人之间还会格外的进行保证的约定,同时就会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而保证合同中比较重要的肯定就是保证期间了,那到底这个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保证期间(包括起算点及期间长短......


·单位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通常刑事犯罪的主体都是自然人,但是有一些犯罪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那么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来讲,单位是否能构成此罪呢?换言之,单位是否能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单位能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主体在我国刑法中有一个发展过程。根据1979年刑法的规定,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活动构成......


·赠与合同公证书怎么办
      赠与合同公证书怎么办一、赠与合同公证书怎么办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赠与书》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文书。受......


·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决议的事项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安徽省农田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农田征地补偿标准一、农田征收的内容1、农田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


·新股申购的新规定有哪些,新股申购技巧有哪些?
      新股申购的新规定有哪些,新股申购技巧有哪些?一、技巧锦囊一做好准备重点出击很多投资者打新股很盲目,打新完全当做买彩票,但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分析师指出,投资者可从[中财网新股在线]的新股申购一栏了解近期新股发行的详细信息。如发行日期......


·涉外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涉外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方式有哪些航空运输是现在最重要的的运输方式之一,涉外航空运输通常运送的物品都比较重要需要快速的抵达。在快速的运送途中,难免会对人生财产造成损害,那么涉外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方式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讲讲这方面的问题......



·劳动..是否成立应如何判断?
      劳动..是否成立应如何判断?【案情简介】任某在甲公司从事拔鸭毛的工作,每完成一只提成0.24元,每天结算应得提成数额,每月累计后公司于次月通过银行向任某发放。    任某在从事该工作期间,不参加公司考勤,按计件提成,但不到......


·成都交通事故纠纷律师--交通事故中的老人的子女如何得到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老人的子女如何得到赔偿被扶养人的年龄,男性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女性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的,赔偿权利人应提供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同时应提供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其无......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扬州婚姻律师
    扬州婚姻律师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法院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婚姻财产、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扬州婚姻律师事务所的扬州离婚律师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



·华侨结婚在中国境外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条关于“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利益”的规定,这和婚姻的实质要件......


·企业并购的一般流程
      1、发出并购意向书:发出并购意向书的意义在于将并购意图通知给被并购方,以了解被并购方对并购的态度;2、核查资料:进一步确定交易价格与其他条件;3、谈判:主要涉及并购形式、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与期限、交接时间、交接方式、人员的处理、有关手续的办理与配......


·自己能委托做医疗过错鉴定吗
      自己能委托做医疗过错鉴定吗如果在医疗过程中遇到医疗过失,当事人会想要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在这之中首先要做的就是做相应的鉴定来证明确实存在过失。鉴定可以分为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两者是不一样的。那么自己能委托做医疗过错鉴定吗?下面就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被强*后女方又偷窃男的财物
·他们有权利继承老人的财产吗
·机动车转让没过户但订立合同是否有效
·您好!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中介产生了契税纠纷,他告诉我的税
·构成多少资金才算啊。刑法罪行得判多久
·前夫不付小孩幼儿园费用,当初法院调解离婚
·家庭暴力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
·客户欠我钱,四年了,怎么起诉
·十日内上诉,一日到十日星期天算不算?
·关于盗窃工地上未使用的电缆线
·是乐山市夹江县的农房拆迁的哈
·我属于工伤吗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被强*后女方又偷窃男的财物
·他们有权利继承老人的财产吗
·机动车转让没过户但订立合同是否有效
·您好!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中介产生了契税纠纷,他告诉我的税
·构成多少资金才算啊。刑法罪行得判多久
·前夫不付小孩幼儿园费用,当初法院调解离婚
·家庭暴力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
·客户欠我钱,四年了,怎么起诉
·十日内上诉,一日到十日星期天算不算?
·关于盗窃工地上未使用的电缆线
·是乐山市夹江县的农房拆迁的哈
·我属于工伤吗

热门城市

·三门峡律师
·
氹仔岛律师
·
惠州律师
·
三沙律师
·
江苏律师
·
河西区律师
·
梁平区律师
·
定安律师
·
甘肃律师
·
营口律师
·
台湾律师
·
澄迈律师
·
杨浦区律师
·
塔城律师
·
东方律师
·
宝坻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