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拘留暂缓
执行后还
执行吗?行政
拘留暂缓
执行后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不
执行,对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其实也就是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违法;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二、行政
拘留暂缓
执行的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暂缓
执行行政
拘留程序】被处罚人不服行政
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
执行行政
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
执行行政
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
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
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
执行。行政
拘留暂缓
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被
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
拘留人提出了暂缓
执行行政
拘留内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
拘留人暂缓
执行行政
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
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根据本条规定,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行政
拘留处罚决定方可暂缓
执行,同理,如果已经暂缓
执行,一般没有发生以上的情况相违的情况,不恢复
执行。三、行政
拘留的特征有哪些?(1)行政
拘留是一种严厉的
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
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
拘留不同于刑事
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
拘留不同于司法
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4)行政
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5)行政
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公安机关暂缓
执行行政
拘留本身就是因为当事人申请了行政复议,所以,暂缓行政
拘留以后还会不会
执行的这个问题得看行政复议的结果。如果上级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都认为公安机关的行政
拘留决定是正确的,还是要依法实施行政
拘留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