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
合同的成立地点一般以承诺生效的地点为
合同的成立地点,如果
合同明确成立地点的就按照
合同明确的地点为准。《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
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采用
合同书形式订立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容
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具体情况1、承诺生效
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
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
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
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
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
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
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
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3、当事人采用
合同书形式订立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的
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要式
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在
合同成立以前约定以
合同书形式订立
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当事人以要约与承诺达成
合同后又协商签订
合同书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合同已于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
合同订立的地点。有关
合同成立地点的认定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协商,但在签订
合同后,应当严格按照
合同中规定的成立地点来进行生产工作,存在
违约情况的是需要支付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