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行政
拘留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
拘留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进行调查取证,并开具
拘留证,
拘留时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
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对被
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
逮捕或者不批准
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
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
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
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
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
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执行。二、行政
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1、行政
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
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
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
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
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2、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
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
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
执行。行政
拘留处罚合并
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
拘留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强制措施,对于公民因违反行政法规而需要进行处罚的,可以按照行政
拘留的具体程序来进行认定,但行政
拘留一般是不涉及到留下案底等情况的,具体情况基于实际由公安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