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按照我国
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提出撤销
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
仲裁当事人由于
仲裁当事人与
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
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二)必须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出撤销
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必须向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
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
法院提出的,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
仲裁裁决的申请我国的
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
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
执行。(四)必须有证据证明
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时必须有证据对该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加以证明。没有证据,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则需要人民
法院的审查认定。二、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
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
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
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
仲裁委员会无权
仲裁的;(三)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
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
仲裁员在
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
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
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法院应当以当事人申请启动撤销
仲裁裁决为前提。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人民
法院主动启动撤裁的程序和条件。但
法院如适用该条款的规定,不受当事人是否以该法定事由申请的影响。也就是说,不论当事人是否在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时以该条款作为撤销理由,人民
法院都可主动适用该条款的规定对
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决定是否以裁定驳回或者撤销
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