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哪里?1、一般规定。《
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
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书面
合同的成立地点。《
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
合同书形式订立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二、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
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
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
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
合同主体是不同的,
合同主体是
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
合同权利并承担
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
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
合同,是指订立
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
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
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
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3、当事人必须就
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
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
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
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
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
合同未成立。
合同是从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
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在司法实践中,对于
合同成立的具体地点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
合同条款来进行处理,对于
合同的签订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并且还需要对
违约的情况进行规定,后期存在
违约的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