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拘留可以用罚款代替吗?行政
拘留不能用罚款代替,行政
拘留和罚款是不同的
行政处罚种类。已经裁决
拘留的,不可以用罚款代替。如果对
拘留裁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
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回关提出暂缓
执行行政
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
执行行政
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
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
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
执行。二、行政
拘留的特征有哪些?(1)行政
拘留是一种严厉的
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
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
拘留不同于刑事
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
拘留不同于司法
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4)行政
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5)行政
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三、行政
拘留的时间最长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
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
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行政
拘留的起始时间,
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
拘留的人入
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
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
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行政机关做出的每一种
行政处罚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比如说行政
拘留,在作出行政
拘留的决定以后不是可以讨价还价的,而且行政
拘留本身就是强制的,不可能在被
拘留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采取
拘留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