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比较重要的文件,可能会因为当事人的保管不善而丢失,大部分东西其实都是可以补办的。那么对于
离婚协议书来讲,如果不慎丢失的话,是否也可以补办呢?关于“
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办吗”的问题,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
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办吗
在夫妻办理协议
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
离婚协议书,该
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
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
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
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
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
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另外如果您丢的只是一份
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丢失的是
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
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您丢失的是法院的
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您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
二、
离婚协议能否撤销?
1、对
离婚这一决定不能撤销
在民政局办理了
离婚登记,领取了《
离婚证》之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如果夫妻双方只是一时冲动
离婚,之后又后悔,那么他们只能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进行复婚。
2、一方以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迫对方订立
离婚协议可以就财产部分撤销
签订
离婚协议应遵照自愿、公平的原则,如夫妻任何一方以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迫对方订立
离婚协议,对方可以就财产部分主张撤销,该协议将依法被法院予以撤销而自始无效。但如果协议签订时并无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该协议则将被认定为有效,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持此协议强制
执行。以上就是对“
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办吗”的回答,一般补办
离婚协议书的是到当时办理
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补办,此时可能需要带上相关的身份材料才行。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