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离婚可以选择什么方法
一、夫妻
离婚可以选择什么方法
1、
离婚可协议或诉讼
离婚。协议
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
离婚登记,诉讼
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
起诉。
2、协议
离婚由双方就
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
离婚。
3、无法协议
离婚的,应向法院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
离婚或签了
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
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
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起诉。
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
起诉,第二次
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
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
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判决
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二、夫妻
离婚的个人财产怎么处理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
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