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持有
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在很多时候会选择将其质押,以此来作为债权的担保,那么就涉及到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问题,该如何办理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呢?我们对此整理了以下内容,或许就有您需要的。
一、如何办理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以注册
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
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
合同。质押
合同订立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应当到
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双方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商标专用权质押
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
商标专用权质押
合同和主
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商标评估报告;
6、直接到
商标局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双方出具的
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印或者印刷形式。
2、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加盖代理人的章戳。
3、
商标专用权质押
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质押的原因和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出质的
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4)出质
商标专用权的质押价值及评估价值;
(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
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6)《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的领取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
商标局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发给《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可以直接到
商标局变更续展处领取,也可以邮寄。直接领取的,由办理质押登记的经办人或其授权的人领取,领证人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授权文件。
如果是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
商标局将《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二、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要求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2、如申请质押的
商标已被法院查封,或申请质押的
商标已被申请撤销的,
商标局对该质押申请不予受理。
3、质押期限不应超出质押
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质押多个
商标的,质押期限不应超过专用权最先到期的
商标的专用权期限。
4、申请件被退回要求补正的,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规定予以补正,并将原申 请书补正后交回或邮寄给
商标局
5、出质人不是
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或者
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商标局不予受理。
6、出质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
商标应当一并申请质押。
以上就是我们我们为您整理的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办理问题,希望您看过此文有所收获。或者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了法律难题无法解决,欢迎您咨询我们网站律师获得专业的答复,及时解决问题,节约您的宝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