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工下班途中
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雇工下班途中
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根据《工伤
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仲裁三个阶段,而其具体赔偿数额取决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级别。二、职工上下班途中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1、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
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
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
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
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
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
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
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
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
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
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
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
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
保险待遇。5、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
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
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
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
交通事故。发生
交通事故有可能是属于工作性的伤害,这个时候是需要区别是不是属于上下班时间,在时间点上非常重要,其次就是导致
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非常关键性的因素,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所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