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一、盘活资本
  
  盘活:采取措施,使资产、资金等恢复运作
  
  存量资产:存量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全部可确指的资产。企业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都属于企业的存量资产。
  
  盘活存量,就是采取各种方式,整合资产,利用好现有的资产,防止资产的闲置浪费。
  
  盘活存量,就是要加快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让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到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建设更多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实现经济的好与活,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必然要求。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坚持做到“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将指日可待。
  
  二、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三、二者区别
  
  (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
  
  (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
  
  (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根据《破产法》第134条的规定,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金融机构进行重整的申请。
  
  不少人对破产清算可能比较的熟悉,而对于盘活资产来说可能比较的陌生,而在我们日常的生活当中,接触到的破产清算的程序也比盘活资产的程序要多很多,可以说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最主要的区别便在于他们申请的主体和申请的原因是有所不同的,而在申请的时间也是不同的。
  
  ...

·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
      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一、破产受理前诉讼的审理:(一)一般:受理破产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二)个别清偿诉讼:中止审理→驳回(宣告破产)or恢复审理(驳回终结)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个......


·民法总则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个人破产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其实个人宣告破产是针对一些特殊人群来说的。比如说公司当中的主要负责人,因此普通公民不会涉及到个人破产的相关程序。不过我国《民法典》当中对于个人破产也有所提及,您也可以大概的了解一下个人......


·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也要申报债权吗
      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也要申报债权吗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也要申报债权吗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不需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后,债务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破产重整期限是多久?
      破产重整期限是多久?在很多市场经济国家,都会采用一种制度,来拯救和帮助可能或者已经具有破产原因但是仍然有不可估量价值的公司,这种制度存在在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中,称为破产重整。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破产重整吧。一起了解下破产重整期限是多久,破产重整的程序是什么。一、破产重整......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包括哪些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包括哪些我们发现在一些合同纠纷中,可能因为情况特殊而最终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当然属于犯罪的,自然所要承担的责任就会比较严重了。而现实中,也要仔细区分一下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才行,以免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那到底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般来说,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强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通常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违约金的赔付多少。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就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法院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


·挂靠公司扣多少费用比较合理
      挂靠公司扣多少费用比较合理挂靠公司扣多少费用比较合理(1)总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08修订版)第十一条的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


·竞业禁止的法律适用
      根据主体范围的不同,竞业禁止分为一般主体的竞业禁止与特定主体的竞业禁止。   《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竞业的主体是全体合伙人成员具有一般性,这是对一般主体的竞业禁止。公司法第59条规定董......


·假释、减刑的规定有哪些?
      您都知道,在狱中表现良好、对社会已无威胁的人可以考虑假释或者减刑,我国法律对于假释和减刑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2014年7月21日最高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在对事故现场做出勘验检查之后作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在对事故现场做出勘验检查之后作出的,其中明确记载了当事人需要承担的事故责任,因此对当事人来讲是很重要的。那您知道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下来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下来(一)受理报案的交警......


·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部门?
      工作在一些危险性比较高的岗位上的工作者遇到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比较高,如果发生意识事故就会造成一定的身体损伤,受伤比较轻也就不会在意,但是受伤比较严重就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身体上的痛苦,那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部门?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我国工......


·专利侵权案件原告应提供的证据
      专利侵权案件的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以此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成立,如果原告举证不能或者所举证据不能或者不能完全证明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被告的侵权行为不成立,原告的主张便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专利侵权案件的原告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一、证明被告所使用的技......



·南京海事法院的管辖范围确定了!
      2019年12月3日,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南京海事法院履职的公告:从12月4日起,南京海事法院正......



·海门市看守所
    江苏省海门市看守所即海门市...看守所,具体地址导航:江海路路上往北,至北海路的交叉......



·未离婚可以要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关系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受任何外来因素的影响的。其实关于孩子的抚养费,不仅仅是说离婚以后夫妻双方要承担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抚养孩子是双方共同的目标和义务,孩子的抚养费也大多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未......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


·非全日制用工签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小时工,在这种用工方式下,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因此,有的人就认为此种用工方式下,其实是可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那非全日制用工签劳动合同吗?是否必须要签。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一、......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关于员工在劳动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工辞不了的问题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又没有业主委会,我们业主个人能要求跟对方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评残上写十个月停工留薪是什么意san
·我有个银行抵押黑龙江中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涵什么意思?您的电话
·涉嫌涉嫌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出来吗
·你好,请问有过一次吸食*古被拘留过,驾驶证现在还可以正常使用,如果现在一次扣12分,还可以参加理论
·肖律师你好!我跟邻居有纠纷,邻居以相邻权起诉我现一审判决书以
·银行卡被封资金被封一年


推荐律师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关于员工在劳动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工辞不了的问题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又没有业主委会,我们业主个人能要求跟对方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评残上写十个月停工留薪是什么意san
·我有个银行抵押黑龙江中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涵什么意思?您的电话
·涉嫌涉嫌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出来吗
·你好,请问有过一次吸食*古被拘留过,驾驶证现在还可以正常使用,如果现在一次扣12分,还可以参加理论
·肖律师你好!我跟邻居有纠纷,邻居以相邻权起诉我现一审判决书以
·银行卡被封资金被封一年

热门城市

·通化律师
·西宁律师
·怒江律师
·亳州律师
·大兴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广安律师
·拉萨律师
·阳泉律师
·鞍山律师
·内蒙古律师
·银川律师
·盘锦律师
·美加北美律师
·清远律师
·蓟州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