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
离婚的法律后果
一、假
离婚的法律后果
1、虚假
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
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现行的《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
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
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
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
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虚假
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
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
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
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
离婚调解书。
值得注意的是,虚假
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
离婚无效并收回
离婚证、
离婚调解书,始为自
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
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仍应认为虚假
离婚发生
离婚的法律效力。
2、虚假
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
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
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
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夫妻双方一旦办理
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法律上没有“假
离婚”,一旦办理
离婚登记,就是真
离婚。
此时如果在“假
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
二、假
离婚的原因
(1)双方为了福利分房、买房、职位升迁等原因;
(2)一方通过假
离婚的方式,哄骗对方达到真
离婚的目的;
(3)双方通过假
离婚来逃避债务;
(4)其他不正当的目的。
三、通谋
离婚纠纷如何处理
1、虚假
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
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现行的《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
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
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
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
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虚假
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
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
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
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
离婚调解书。
值得注意的是,虚假
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
离婚无效并收回
离婚证、
离婚调解书,始为自
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
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仍应认为虚假
离婚发生
离婚的法律效力。
2、虚假
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
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
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
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夫妻双方一旦办理
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法律上没有“假
离婚”,一旦办理
离婚登记,就是真
离婚。
此时如果在“假
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