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拆迁有哪些程序?
一、房屋
拆迁有哪些程序?
1、提出
拆迁申请,领取
拆迁许可证。
需要
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方案、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
拆迁主管部门提出
拆迁申请。经审核后发放房屋
拆迁许可证。必须向被
拆迁人出示房屋
拆迁许可证。
2、发布
拆迁公告。
拆迁单位领取
拆迁许可证后,应及时向
拆迁范围内的被
拆迁人宣告
拆迁决定、发布
拆迁公告。公告内容有
拆迁人、
拆迁范围、
拆迁期限等。
3、签订
拆迁补偿安置
合同。在
拆迁公告规定的
拆迁期限内,
拆迁人应当与被
拆迁人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就
拆迁安置有关事宜进行平等协商,签订
合同。
4、房屋
拆迁的实施。被
拆迁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搬迁,拒不搬迁的,
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搬迁。强制搬迁后,
拆迁人应向被
拆迁人出具搬迁验收单,然后组织对房屋拆除。
二、拆房赔偿明细表是怎样的?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
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
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
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
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
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
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
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
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