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
建筑在征收时怎样进行补偿?
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总会出现如工棚、简单房舍之类的临时性
建筑。当面临国家征收的时候,这些临时
建筑能否获得补偿?
什么是临时
建筑呢?主要是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
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比如遮阳棚、工棚等。
临时
建筑,一般都会有规定的使用期限,关于临时
建筑拆迁是否给予补偿的问题,关键要看房子的批准期限。
不过,临时
建筑都是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建造。如果不经批准,在法律上就属于违法
建筑。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第44条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临时
建筑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一般规定临时
建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对于取得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
建筑物,其有效期也不得超过2年,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即使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且延期申请只能一次。已超过两年期限而未获准延期,那么性质上属于违法
建筑。
关于补偿问题,根据征收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
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
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
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
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
建筑的,不予补偿。
从政策上可以看出来,临时
建筑如果是违法的那么就不会获得补偿,如果是合法的就应当获得补偿。所以,在临时
建筑建造之前一定要取得合法“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