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
建筑拆迁赔偿吗?
违章
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
建筑法》和《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及其设施。违章
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
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
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成的
建筑,擅自将临时
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
建筑。
首先,在
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
建筑和
建筑使用的材料。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
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
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
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
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违章
建筑人对违章
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因此,
拆迁人在拆除违章
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
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
其次,在
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
建筑和
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违章
建筑按照有无土地适用权的标准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
建筑,一类是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
建筑。如果违章
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
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
建筑本身补偿违章
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
建筑人的财产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
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
建筑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
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
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
建筑给违章
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再次,在
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
建筑和
建筑内的财产。
违章
建筑内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
建筑存在,系违章
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
拆迁人在拆除违章
建筑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违章
建筑人的违章
建筑内的合法财产权益,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在
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
拆迁补偿款和
拆迁补助费。
虽然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
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只能说明违章
建筑人不能获得
拆迁补偿款,
拆迁人仍要依法向违章
建筑人支付
拆迁补助费。
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
拆迁人不得因违章
建筑拒绝向违章
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
拆迁补助费的请求。
拆迁补偿是指
拆迁人依法
拆迁,应当给付被
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补偿;
拆迁赔偿是指
拆迁人在
拆迁过程中,由于
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
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本文的
拆迁赔偿仅限于讨论对违章
建筑人的
拆迁赔偿。
最后,在
拆迁补偿中,要注意转化的违章
建筑的特殊情况。
所谓转化的违章
建筑,主要是指因为超过批准期限,由临时
建筑转化成的违章
建筑。转化的违章
建筑和批准期限内的临时
建筑的区分点就是批准期末,批准期初至批准期末为合法
建筑,超过批准期末,仍未拆除的,为违章
建筑。笔者认为,并非所有的转化的违章
建筑,在拆除时,都不予补偿。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不可抗力阻碍临时
建筑在批准期限内拆除的;(二)临时
建筑不被拆除是为了保护另外一个更大的利益,致使超过批准期限仍未拆除的。在这两种情况下,
拆迁人拆除违章
建筑时,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标准补偿违章
建筑人。
比如,违章
建筑的承租人履行了一般情况下的注意义务,仍然对其承租的房屋系违章
建筑不知情,
拆迁人如果拆除该违章
建筑,应当依法对该房屋承租人补偿安置。从法理的角度分析,任何人不应当由于第三人的原因丧失其合法权益。
拆迁人不能由于违章
建筑人的过错拒绝对对违章
建筑使用人补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