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受害人过错该怎么认定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受害人过错该怎么认定

一、受害人过错怎么认定?

(一)什么是受害人过错?

受害人过错是指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不是由于行为人的过错,而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发生的。在程度上受害人过错可以分为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三类,在判断受害人过错时应当采取客观标准,即采用一个合理、谨慎的人对于自己人身或财产利益所应有的注意程度这一客观标准作为判断标准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及其程度。

(二)受害人过错,判断标准是什么?

1、受害人故意

所谓受害人故意,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自己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发生。受害人故意作为免责事由,通常都是指排除了行为人本身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受害人故意使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否则,不能完全作为一种免责事由。受害人故意构成要件有以下几方面:

(1)受害人存在故意;

(2)受害人基于故意实施了不当的行为;

(3)受害人实施的不当行为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行为人举证);

(4)受害人主张损害赔偿。

2、受害人重大过失

是指受害人对于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极不注意,以至于造成了自身损害。

3、受害人过失

是指在行为人致受害人损害中或者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与扩大具有过失。

二、受害人过错,行为人是否承担责任?

(一)行为人免责的情形:

(1)受害人故意引起损害,行为人没有过错的 行为人当然不承担责任(免责);

(2)受害人故意引起损害,行为人有重大过失或者过失的,应当免除责任(免责)。

(二)行为人不免责的情形:

(1)受害人故意引起损害,行为人也有故意的,应当适用过失相抵(不免责)

(2)受害人具有过失时,如果过失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的,构成免责事由,否则其他情形构成与有过失,适用过失相抵规则。

(三)法律上对受害人过错的使用:

1、《民法典》上对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关于触电人身损害赔偿里对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规定:

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不可抗力;

(2)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

(3)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

(4)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以上即是我国对受害人过错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受害人过错的案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的要行为人承担责任,也不能片面的要求受害人负担全部责任。而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




...

·还没有文章
·禁止童工属于什么保护?
      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明令禁止使用童工,并对此做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定,强调了保护童工的重要性,以及企业使用童工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虽然如此,但仍有不少企业非法使用童工,无视国家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那么,禁止童工属于什么保护?......


·民事诉讼开庭之前可以撤销吗?
      民事诉讼开庭之前可以撤销吗?一、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


·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是什么?
      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是什么?一、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是什么?首先,逾期还款会导致信用卡罚息,利息按照日息万分之五来收取;此外,还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通常为逾期金额的5%。不但如此,最让人头疼的就是逾期所导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一般信用卡逾期还......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



·南京律师谈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湖州律师谈出借人能否提前要求借款人还款。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届满时,出借人能否提前要求借款人还款?《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该条即是对预期违约的规定。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苏州律师提醒:讨债公司必须合法运营!
    苏州律师提醒,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所谓“职业讨债人”、“苏州讨债公司”均是违法存在的,合法讨债应该求助于专业讨债律师。市民如果发生类似经济纠纷,一定要走法律途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寻求“黑社会”的帮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讨要债务,否则很容易让不......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医疗损害责任是一种常见的医疗事故,当然,出现这样的医疗事故自然是需要进行适当的赔偿的,不过在确认具体的赔偿标准之前,必要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则是必须的。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患者举证责任有哪......


·二手房转让要交哪些税
      在进行二手房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哪些二手房是不允许进行转让的,同时还要知道二手房转让要交哪些税。这些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二手房交易根据房产所在地区的不同、房屋属性不同,在交易税......


·我国的私募基金怎么赎回?
      我国的私募基金怎么赎回?一、私募基金怎么赎回?绝大多数私募都有1个至少6个月的封闭期,这期间一般不允许赎回,或赎回需要收取较高费率(3%),封闭期结束后才免赎回费。也有些私募基金依据时间来确定,赎回费在自信托计划成立后2年内为1.5%,2年后为零。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受害人过错该怎么认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在太仓被车撞成骨折而对方不肯拿钱怎么办
·丁律师您好,我有问题请教,我家有兄弟两个,不同住一村民小组,
·商场租房的咨询,我是在商场租门面卖衣服的我每天的营业额都有商场统一收银半个月一反
·无税务登记证的经销商通过另一经销商卖车是否合法?
·男朋友欠银行的钱40多万 今天在外地被警察带走? 不允许探视然后要等当地
·交通事故赔san div
·手机卖衣服要办营业执照吗
·法律咨询,律师帮忙。,我在一个印染厂上班
·风险投资占上市股份有何规定?
·合同纠纷,合同有许多错别字还会有法律效力吗?列如:乙方一年内不得推(退)出
·只付了首付,一直没有做按揭,开发商没有给购房合同,这样的房子可以退吗?
·我儿孑因盗窃案被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斜塘派出所羁押,于201


推荐律师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我在太仓被车撞成骨折而对方不肯拿钱怎么办
·丁律师您好,我有问题请教,我家有兄弟两个,不同住一村民小组,
·商场租房的咨询,我是在商场租门面卖衣服的我每天的营业额都有商场统一收银半个月一反
·无税务登记证的经销商通过另一经销商卖车是否合法?
·男朋友欠银行的钱40多万 今天在外地被警察带走? 不允许探视然后要等当地
·交通事故赔san div
·手机卖衣服要办营业执照吗
·法律咨询,律师帮忙。,我在一个印染厂上班
·风险投资占上市股份有何规定?
·合同纠纷,合同有许多错别字还会有法律效力吗?列如:乙方一年内不得推(退)出
·只付了首付,一直没有做按揭,开发商没有给购房合同,这样的房子可以退吗?
·我儿孑因盗窃案被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斜塘派出所羁押,于201

热门城市

·双河律师
·
德宏律师
·
日照律师
·
武隆区律师
·
大兴安岭律师
·
辽阳律师
·
梅州律师
·
金昌律师
·
闵行区律师
·
琼海律师
·
新余律师
·
巴彦淖尔律师
·
湖北律师
·
葫芦岛律师
·
大连律师
·
昌吉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