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周一到周五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周一到周五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一、周一到周五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2)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4)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未按约定支付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并承担延期支付工资的赔偿。 用人单位应该要及时支付劳动者在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二、单位不按照约定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任何单位组织的加班活动,职员都是可以获得加班费的,由于法律规范有明确规定了加班费的支付方式,故此职员可以参照法律,再结合自身的情况,初步计算自己可以获得的加班费,若是最后获得的费用与实际费用不符合,职员可以向单位询问原因。
  
  ...

·公民到公司工作上班的,无法就是想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工资收入,
      公民到公司工作上班的,无法就是想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工资收入,然后养家糊口。现实中,很多公司会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也是要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那么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有最低标准吗?小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工资有最低标准吗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给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总结
      劳动合同法,是有效的保障好您的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的法律,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是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注意的。那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总结包括什么呢?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总结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支付吗
      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呢?如果需要,这个经济补偿金又该如何计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员工生病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一般员工在生病的时候需要请病假去看病治疗,而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单位是仍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的,这属于生病员工所能享受到的待遇之一,那除此之外,员工生病还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员工生病可以享受什么待遇首先,对于员工而言,病假属于有薪假期。根据我国......


·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什么区别
      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什么区别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贪污的时候,其实很有可能不仅仅是一人在贪污,因此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贪污,然而此时就与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比较类似了,这样导致很多人区分不清楚。那么究竟这个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之间有什么区别呢?请一起在下文......


·企业清理欠款时应注意什么
      企业清理欠款时应注意什么经济往来中,公司企业难免会有一两笔欠款,此时不要忽略这些欠款,如果处理不当是会给企业带来较大损失的。那么企业在清理欠款时应该多注意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会产生很多欠款纠纷,有相当一部份不能如期收回,成为企......


·工伤职业病赔偿标准分为几级
      关于工伤职业病赔偿标准,其实大多时候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在具体治疗工伤、职业病上面,因为情况不同,花费也就不一样。针对劳动者职业病赔偿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级职业病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地政府也都在加紧征地工作,其中必然的要牵涉到征地补偿的问题,任何人任何机关都没有权利私自的将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剥夺,因此在征地的过程中制定一套合理科学的补偿标准是非常重要的,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做到了法理与......


·一、通讯行业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哪些内容?
      一、通讯行业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哪些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


·徐州市抢劫罪量刑标准,抢劫犯罪如何处罚
      抢劫行为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由于还会使用暴力手段,因此不排除对受害人人身造成损害。世界各国也是将抢劫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的,不过在具体的量刑上是不同的。那么在我国徐州市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介绍。1、抢劫一次,犯罪情节和后果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有哪些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有哪些问题?一、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定义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在建设工程纠纷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或依据职权,指派或委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依据专门知识对建设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和判断......


·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土地作为我国的国有资源,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相当重要的贡献。对于我国公民来说也是如此,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有可能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委托他人来对土地进行使用和操作,但是在将土地使用证委托他人使用的时候,需要办理相......



·南京市最新看守所、监狱电话地址一览表
      南京市看守所联系电话、地址:南京市看守所 025-84426995 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南京市第二......



·南京信用证诈骗罪律师
    南京信用证诈骗罪律师办理有关信用证等金融票据犯罪案件,包括伪造、变造、欺诈、作废......



    实用新型专利申报流程是怎样的?一、实用新型专利1、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
    主动加班索要加班工资是否可以一、主动加班索要加班工资是否可以不可以。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
    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具体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周一到周五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我老公在网上*博一个月左右输了二十多万,这该怎么
·这样算轻伤吗?该怎么赔偿
·本人在13年向开发商交了购房契税(有开发商财务收据),但我一
·对方欠我钱,他是外地的,我是可以在我们本地起诉吗
·本人男,利国镇的于2004年,2006年非婚生子女一对,女方
·有关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民事追诉问?
·开发商合法吗?我能办到房产证吗?


推荐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我老公在网上*博一个月左右输了二十多万,这该怎么
·这样算轻伤吗?该怎么赔偿
·本人在13年向开发商交了购房契税(有开发商财务收据),但我一
·对方欠我钱,他是外地的,我是可以在我们本地起诉吗
·本人男,利国镇的于2004年,2006年非婚生子女一对,女方
·有关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民事追诉问?
·开发商合法吗?我能办到房产证吗?

热门城市

·路环岛律师
·常德律师
·包头律师
·永川区律师
·保亭律师
·泰州律师
·江津区律师
·绥化律师
·商丘律师
·北辰区律师
·安徽律师
·眉山律师
·防城港律师
·河北区律师
·牡丹江律师
·周口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