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权解除
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当事人有权解除
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
合同的条件。解除
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
合同。
《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
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二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
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
合同的效力。
二、
合同解除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
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
违约的情形,在双方
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
违约是根本
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
违约就要解除
合同,而要判断这种
违约是不是根本
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三)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
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
违约就解除
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四)一般来说,
合同的目的是与
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
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
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
合同。
(五)不适当履行与
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
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
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够修理,非
违约方有权要求
违约方修理瑕疵。给予非
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
合同被解除。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
合同的解除,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进行约定的,是拥有法定解除权的。这里的法定解除权必须要存在着具体的法定情形,通常情况是包括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目的不能够实现的。还有是一方不履行义务尽催告仍然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