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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有问题要咨询?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一人有限公司也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只不过通常只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股东,因此在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时候就要严格按照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步骤进行。此时就会涉及到起草公司章程的内容,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 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第一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市××××区××××路××××号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 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 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第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第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 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依法行使股东的职权; (二) 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三) 公司清算、终止后,享有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一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 (二)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抽回出资; (三)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补交其差额; (四)确保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当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股东的职权、职责及行使规定 第十二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确定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法定代表人; (三)审议批准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定; (八)制定、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作出决定; (十)聘请或者解聘承办公司验资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对转让公司股权作出决定; (十二)组织公司清算。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的规定: (一)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在相应的决定上签字; (二)股东行使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涉及公司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报公司登记机关存档,不涉及到公司注册事项变更的,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置备于公司。 第六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执行董事任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职责:(一)执行股东的决议;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六)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非股东聘任的人员;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经理由公司股东任命。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人员; (七)处理公司股东、执行董事交办的日常工作; (八)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股东确定,由公司执行董事(或:由公司经理)担任。 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任命。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对股东的决定提出质询和建议; (六)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终止?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或: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但须股东决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四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十五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取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二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公司章程所列条款及其他未尽事项均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则。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并经股东决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公司留存一份,股东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设立登记)股东签字或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上述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要是你最近也需要起草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的话,可以适当的参考一下我们提供的内容。... ·青岛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青岛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在青岛注册公司要注意当地注册公司的条件。可能因为青岛的地理位置的优越和经济发展的水平。注册公司的条件会有所不同。所以说要先了解在青岛注册公司的流程。那么青岛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一、青岛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1、核名登陆青岛青岛企业信......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格式怎么写?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格式怎么写?一、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书写格式1、转让方(甲方):(1)身份证号码:(2)住所:2、受让方(丙方):(1)身份证号码:(2)住所:二、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具体事项1、甲、乙根据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向丙方转让其所持......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企业并购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是什么一、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一)、现金并购所谓现金并购是以现金为支付工具,用现金置换目标公司的资产或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来达到并购目标公司的目的。现金支付包括一次支付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包括分期付款,开立应付票据等卖方融资行为。现金支付...... ·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合法吗 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合法吗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有的股东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况,这就涉嫌到虚假出资的问题,那么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占有公司股权呢,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是合法的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一、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占有公司股权我国《公司法》第二......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赔偿,有哪些内容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了,但是也没有明确表示要辞退员工,那么,这种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赔偿呢?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 ·劳动者的工资该怎么支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每个月至少要支付一次工资给劳动者,同时要求必须要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但实际上,劳动者的工资是怎么支付的,可能很多人还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劳动者的工资该怎么支付工资支付的时间和......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什么责任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什么责任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理由有:(一)、关于被挂靠人责任类型的四种观点中,直接责任说(也称为表见代理说)的不足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如果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与乘客签订运输合...... ·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 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一、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 ·员工擅自离职处罚有哪些? 员工擅自离职处罚有哪些??如果一个公司遇到员工擅自离职的情况,是有可能会产生不良的后果的,我们在进行处理员工擅自离职的时候,是需要进行一定的惩罚的。那么,员工擅自离职处罚有哪些呢?如何预防擅自离职的发生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 ·合同纠纷律师:保险代理合同保存期限是多久 保险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密切,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正被人们所接受,那么保险代理合同保存期限是多久,关于保险代理合同的含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吴丁亚律师整理了关于保险代理合同的含义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 ·武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肖律师从轻辩护主犯获轻刑一年 武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肖律师从轻辩护主犯获轻刑一年 案情简介:2014年底至2016年6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伙同老乡等几十人在武汉东西湖区组织传销组织,涉案人数及金额巨大。后其家属聘请武汉专业刑事辩护律......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南京遗产律师 南京遗产律师解决遗产继承权、房屋遗产继承、遗产继承顺序、遗产信托等纠纷问题,提供全面的南京遗产继承权、房屋南京遗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顺序等纠纷问题:离婚、继承纠纷、公司法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财产的继承有哪些方式?...... ·怎么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怎么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什么债务要求夫妻共同承担?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离婚调解书讨债怎么办? 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离婚调解书讨债怎么办?一、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婚姻发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的...... 相关法律问答: ·房子延期交房快满一了,现在开发商还有水电气,消防,地下车库未完工,每次上访都是警 ·毕业生户口入户后,户口多久能下来 ·你好,法律有没有规定楼房不能养宠物狗 ·你好,利用他方合同转账钱被他方收到了,人联系不上了,事情发生 ·孩子初二转学到陕西周至县,中考以后,想回湖北老家上高中,应该怎么办? ·您好!请问我单位上月账户余额不足致使公积金没扣到款,这月可以补吗?会影响征信吗? ·我想要水吉人民法院的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遇见无耻女房东 ·看见了吗?用银行卡发红包在银行看见了吗? ·房子分配纠纷,我爷爷有3个儿子我爸爸排老二 ·您好!我想问我现在在做进口化妆品零售代理,一个月也卖不出去几件,最主要是自己用方便,想问一下新电商 ·电信网络诈骗132万未遂怎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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