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份数是几份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份数是几份 一、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份数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时,只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延期举证申请书即可。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
(一) 关于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举证期限问题。《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举证期限是指在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基础事实的期限,该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是人民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前述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针对某一特定事实或特定证据或者基于特定原因,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或者反证的期限,该期限不受“不得少于三十日”的限制。
(二)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举证期限问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受《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限制,可以少于三十日。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少于三十日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补足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
(三) 关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
(四) 关于对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提出相反证据的举证期限问题。人民法院依照《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中出示后,当事人要求提供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相应的举证期限。
(五) 关于增加当事人时的举证期限问题。人民法院在追加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应当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六) 关于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问题。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经人民法院准许的,为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七) 关于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以及提出反诉时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或者人民法院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对举证期限有约定的,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八) 关于二审新的证据举证期限的问题。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中,当事人申请提供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受“不得少于三十日”的限制。
(九) 关于发回重审案件举证期限问题。发回重审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时,可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发回重审的原因等情况,酌情确定举证期限。如果案件是因违反法定程序被发回重审的,人民法院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可以不再指定举证期限或者酌情指定举证期限。但案件因遗漏当事人被发回重审的,按照本通知第五条处理。如果案件是因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或者酌情指定举证期限。上述举证期限不受“不得少于三十日”的限制。
(十) 关于新的证据的认定问题。人民法院对于“新的证据”,应当依照《证据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结合以下因素综合认定:
1、证据是否在举证期限或者《证据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已经客观存在;
2、当事人未在举证期限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期限内提供证据,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
希望以上有关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份数及举证时限的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有困难时,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延期举证申请书。另外,关于延期举证申请书的格式需要您仔细核对。


...

·最新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由于驾驶者疲劳驾驶、醉酒驾驶、或者以其他方式违章驾驶,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对违章者进行出发外,还要对受害者或者家属进行赔偿。生命无价,赔偿的目的只是为了补偿被害人或者家属,此时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显得非常重要。下面以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为例,将告诉您怎么计算赔偿数额。一、交通......


·交通事故诉讼费和律师费怎么收费的
      在产生纠纷后,很多当事人都会选择以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这也是处理纠纷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说到向法院起诉,则就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那么关于交通事故诉讼费用是多少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诉讼费和律师费怎么收费的(一)诉讼费标准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二手房的交易该如何进行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影响国家民生的重要行业之一,所以它理所当然的要受到国家的宏观调控,并且是比较严格的调控,这也就因为购房者买房要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那么,二手房的交易该如何进行才好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二手房的交易该如何进行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发生交通肇事后,由于造成的损失比较大,因此肇事者处于恐惧、不想承担责任的心理就有可能选择逃逸。那么实践中,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只有先做出了认定,那么才能按照逃逸的情节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是什么(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


·车往担保公司抵押需要什么手续?
      车往担保公司抵押需要什么手续?车往担保公司抵押需要什么手续一、接受客户信息接受客户信息的人员应初步了解客户的大致情况,以判断是否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经初步判断:认为基本符合贷款条件的,通知客户准备贷款基本资料:二、资信调查、整理资料上报(担保公司、贷款银行)对客户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时担保公司应与银......


·法律援助的方式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的方式包括哪些?一、法律援助的方式包括哪些?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3、民事诉讼代理;4、行政诉讼代理;5、行政复议代理;6、仲裁代理;7、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8、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二、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妻子怀孕可以离婚吗,妻子怀孕能否离婚
      妻子怀孕本身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但可能因为一些事情而导致夫妻在这个时期感情破裂,想要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妻子怀孕可以离婚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一、妻子怀孕可以离婚吗?众所周知,我国目前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


·民事辩护词格式是什么
      民事辩护词格式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辩护词格式范本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了被告人尚_______之父尚_______的委托,指派......


·不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工作是哪些?
      不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工作是哪些?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ContractManagement),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本案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
      本案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2011年至2012期间,原告张某某出售一批PE水管给被告钱某,2012年5月23日双方结帐,被告向原告出具22万元欠条一份,欠条上方写明总欠款为22万元,下方注明该欠款分四期偿还,2012年7月30日支付5万元、2012年8月30日支付5万元、2012年9......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几点看法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几点看法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侵权责任特别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问题有新的突破,令人瞩目。但是由于《侵权责任法》对一些问题的规定过于笼统,造成司法实践中的诸多不便。笔者就一些实践中遇......



·南京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免费的南京法律咨询,你可以向在线律师询问法律问题,南京在线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法律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提供南京律师热线电话、南京在线律师qq、南京律师微信群等多种南京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方式,方便您在线免费咨询南京律师、在......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法律纠纷,解答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判决书、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离婚财产分割等离婚相关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直接..子女......



·民事诉讼如何撤销呢
      民事诉讼如何撤销呢一、民事诉讼如何撤销呢1、申请撤诉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


·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
      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一、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一般来讲,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下借条是有效的。对于借条利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高于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延期举证申请书提交份数是几份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没打结婚证,现在我想把女儿的户口落到我的户口上面,要怎么办呢
·你好如果欠款人什么都没有怎么办法院可以抓人吗
·聘财协议书,你好我和一家保险单位签了一份聘财协议书为期是18个月
·原平市看守所的联系电话
·所有学生险私立医院都不报销吗,孩子时重大疾病
·厂里没有签合同,我和我老婆4月2号离职 到现在3月份工资还
·您好,我于去年疫情期间被淘宝一家旗舰店征召回国工作,工作地点
·你好,请问我的驾驶证被扣个月了还没去学*,现在还能学*吗?会不会吊销驾驶
·想查一些自己家的人关在哪里,俩个月都没联系了,自从听他说转过
·你好!我是货车司机,给一个厂拉货运费一直不付,请问能怎么办?
·你好,我和杭州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了合同纠纷,需要咨
·哺乳期内被辞退,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和怎么维权


推荐律师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我和老公没打结婚证,现在我想把女儿的户口落到我的户口上面,要怎么办呢
·你好如果欠款人什么都没有怎么办法院可以抓人吗
·聘财协议书,你好我和一家保险单位签了一份聘财协议书为期是18个月
·原平市看守所的联系电话
·所有学生险私立医院都不报销吗,孩子时重大疾病
·厂里没有签合同,我和我老婆4月2号离职 到现在3月份工资还
·您好,我于去年疫情期间被淘宝一家旗舰店征召回国工作,工作地点
·你好,请问我的驾驶证被扣个月了还没去学*,现在还能学*吗?会不会吊销驾驶
·想查一些自己家的人关在哪里,俩个月都没联系了,自从听他说转过
·你好!我是货车司机,给一个厂拉货运费一直不付,请问能怎么办?
·你好,我和杭州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了合同纠纷,需要咨
·哺乳期内被辞退,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和怎么维权

热门城市

·邢台律师
·
中山律师
·
台湾律师
·
青浦区律师
·
衡阳律师
·
沧州律师
·
安阳律师
·
马鞍山律师
·
奉节县律师
·
阿拉尔律师
·
新乡律师
·
楚雄律师
·
丰都县律师
·
虹口区律师
·
平谷区律师
·
青海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