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痴呆清醒时立下的遗嘱是否有效老年痴呆症患者所立遗嘱有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其立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具体说,就是其病症是否已影响到其辨认和控制的能力。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老人痴呆症患者是不是属于这两类人。这要视乎其自身的病情而定,如果其病情已达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不能正确进行意思表示的,则应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此时其所立遗嘱应属无效;如果其只是一般的痴呆症,不影响其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则其所立遗嘱仍然有效。当然,其病症是否影响其行为能力,要有医学鉴定。必需有能力接受遗嘱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中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关于见证人的资格,中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未作正面规定,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在目前的情况下,找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较为稳妥。二、遗嘱的内容遗嘱的内容,就是遗嘱人对处理
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况下,遗嘱的内容应包括:1、指明
遗产的名称和数量。2、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3、指明
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
遗产的项目及份额。4、指明某项
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5、指定遗嘱
执行人。遗嘱的设立人员在设立遗嘱时,应对自己的
遗产中的财产名称、数量、继承人员、分配方式和分配数额,对自己的
遗产中的财产进行约定办理。保护自己的
遗产合法分配权益,继承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继承遗嘱中财产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