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与生效是一个意思吗?它们有什么区别?
在我们的一生之中会签订无数的
合同,工作要签劳动
合同,购房要签购房
合同等等。但是即便是与
合同打过很多回交道了,很多人仍然分不清
合同有效与生效。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
合同有效与生效是一个意思吗?
合同有效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吧。
一、
合同有效与生效是一个意思吗?
合同有效是指
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发生效力。与之相对应的概念是可撤销的
合同、无效的
合同(违反法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
合同有效是谈论
合同生效的大前提。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
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合同生效与
合同成立中《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
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大部分
合同是成立即生效(签订
合同自动发生效力)。有三种
合同是需要一定要件才能生效的:
1、附条件的
合同(条件达成时生效)
2、附期限的
合同(期限到达是生效)
3、需要审核批准的
合同(批准后生效)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
合同有效与生效不是一个意思,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名词。只是因为
合同有效与
合同生效发生的时间比较接近,所以很多人二者混为一谈。
二、
合同有效与生效的区别
1、
合同是否有效和
合同是否生效的判断标准不同:
(1)判断
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
A、主体适格:当事人在订立
合同时是否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B、
合同内容合理合法:
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C、当事人意思不存在瑕疵,即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无效
合同是自始无效
合同。
(2)判断
合同是否生效的标准即判断
合同是否已经符合法定或者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
A、通常情形,有效
合同(依法成立的
合同)在成立同时生效;
B、特殊情况下,自生效条件手续履行完毕时
合同方能生效。
生效
合同一定是有效
合同,有效
合同还不能是效力待定
合同和可撤销、可变更
合同。当事人可以设定
合同生效条件;但不能以任何形式约定
合同有效条件或者变更
合同有效条件。
2、
合同缺少有效要件和缺少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不同:
(1)
合同缺少有效要件的法律后果:无效
合同、效力待定
合同、或者可变更可撤销
合同;
(2)
合同缺少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仅仅
合同未生效。
合同有效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名词。一般
合同有效即生效,但有个别情况例外。所以在涉及
合同纠纷时最好还是要分清这两个概念,确定
合同生效与有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