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的特殊
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一、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的特殊
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的特殊
管辖规定第一审案件由基层或中级法神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
(1)一般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
该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第一审
专利纠纷案件。实践中,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义乌、昆山、海淀人民法院审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
专利案件。
(2)以国家
知识产权局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
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
2、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
(1)一般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标案件有关
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
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2)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
3、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第一审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4、反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案件》第十八条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
二、侵犯
知识产权罪是什么罪
侵犯
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
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
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
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
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
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
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
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
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
商标标识罪;侵犯
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
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
专利权、
商标权、
著作权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
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的
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
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
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
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
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任何人侵犯了
知识产权,都是需要承担支付赔偿的民事责任的,由于
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可以凭证
专利、
商标或者是
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给自己带来较大的经济利益,故此实践中,侵犯了他人的
知识产权之后,还有可能需要承担支付罚金等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