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一、
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1、一次性支付
专利费用
一次性支付其
专利的费用,对于
专利持有人来讲,好处就是可以一次性的获得高额的收益,哪怕购买者后期使用该
专利而无法获得较好的收益的时候,
专利持有人也不必为此负责,但是如果该
专利,在购买者的手中,发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专利转让人也不可以要求受让者额外支付
专利费用。
对于被许可人来讲,一次性买断
专利持有人手中所持有的
专利,这样做的好处就是看受让者的眼光和
专利的价值,如果在购买之后
专利的价值发挥了出来,那么就能获得巨大的收益,但是这样做的风险比较大,购买让需要一次性的支付较高额度的
专利费用,而
专利到手之后,无法为其实现盈利的价值,那么购买让就处于亏损的状态,虽然是处于亏损的状态,但是也无权要求
专利持有人返还其被许可费用。
2、提成支付
在双方都不会冒很大风险的情况下,
专利持有人和被许可人一般会采用按照
专利销量的金额,按照提成的比例支付其
专利费。
按照提成的方式来支付其
专利费用,这样对
专利持有人来讲,缺点就是没有办法立即获得授予他人使用
专利所取得的
专利费,以往研究该
专利而产生的费用,不能立马实现,并且在授予他人使用的过程中,也不能保证被许可人一定能能够获取良好的利润,综合上述来看,就是不能立即回笼资金,不能保证该
专利所获得的利润,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3、
专利许可费加提成
专利许可费加提成,是指被许可人在得到
专利之后,需要给
专利人支付一笔费用,而后
专利在销售的过程中,根据
专利的营业额来计算需要给
专利人支付多少费用。
二、
专利许可与
专利转让的区别
1、
专利权归属不同
专利许可中被许可方仅能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许可方所许可的
专利,并支付一定的费用。
专利所有权仍在许可方手中,被许可方仅仅只有有限的使用权,许可方有权转让其
专利。
专利转让则不同,转让人丧失所有
专利权,受让人获得所有的
专利权。受让人成为新的
专利权人,有资格完全支配该项
专利。
2、生效条件的不同
专利许可只需通过许可方和被许可方订立书面
合同,以
合同中的有关约定作为
专利生效的主要参考条件。
专利转让出需双方当事人订立
合同外,还必须向管理
专利的相关部门登记
专利转让事项后方能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