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
合同必须公证吗?赠与
合同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赠与
合同
赠与
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
合同。赠与
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
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
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
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即赠与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成立。
②是吸收了诺诚
合同与实践
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
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
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
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
合同。
二、赠与
合同必须公证吗
我国《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
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
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享有随时撤销权,也就是说签订赠与
合同后,动产尚未交付,不动产尚未登记过户的,赠与人就可以随时反悔,不履行赠与的义务,但是,赠与
合同经过公证以后,赠与人的随时撤销权就灭失了,经过公证以后,在赠与人不想履行赠与义务的时候,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财产。
所以,赠与
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成立,经过公证以后赠与
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尚未交付时使赠与行为效力增强。在财产权利交付之后,即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过户,赠与
合同是否公证对赠与
合同的效力影响不大。所以公证是为赠与
合同效力多一层保障,但并不是必须的程序。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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